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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0317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000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州政府印发楚雄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州编委关于设立楚雄州河长制工作机构的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正处级行政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河湖长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楚雄州水务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处级),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所属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

1、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 14名)。

2、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核定编制 7名)。

3、楚雄州龙川江管理局(核定编制5名)。

4、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核定编制6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楚雄州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向全州人民群众、州委州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2021年1—12月,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1.24亿元,较2020年增长49.6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2.31亿元的110.85%,较好的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6平方公里,双柏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云南省元谋县金雷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2021年11月,青山嘴水库建设管理局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021年水利工作呈现13个方面的成绩和亮点:

1、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水利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州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四万三进”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序推进,抓实其他党务工作。

2、水利规划计划扎实有力。抓水利项目规划,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共谋划项目1169件、总投资902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504亿元;抓项目申报,全州有878件项目纳入云南省“兴水润滇”工程计划,总投资751亿元,占全省总投资的8.1%;抓项目债券资金申报,楚雄州2021年度纳入云南省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水利项目22个,总投资52.05亿元,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4.91亿元,占下达全州资金27.9亿元的53.44%;抓向上争资金,全州水利建设共争取到中央、省补助资金6.13亿元(其中:中央3.43亿元、省2.7亿元);抓项目前期经费,2021年,到位省级前期项目工作经费5800万元,到位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50万元;抓重大项目前期,加快九龙甸水库扩建工程、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元谋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永仁大型灌区工程、绿汁江大型灌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不断夯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基础;小石门水库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3月,小石门水库可研报告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通过;9月,可研审查意见经水利部部长办公会同意并转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经水利部、省政府联文批复,用地预审自然资源部已受理正在审批;高质量完成现场办公会筹备任务,精心谋划楚雄州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0.7亿元(其中:楚雄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50.6亿元、楚雄州禄武产业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50.1亿元),争取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00万元。

3、水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州现有在建重点水源工程38件(其中:中型水库13件、小一型水库25件),大姚桂花、武定阿庆争、永仁中山、永仁鲁母4件水库完成度汛坝体填筑;双柏白水河、楚雄白衣河、姚安胡家山、姚安龙潭箐、武定大板桥、武定石腊它水库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今年新开工的武定新村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续建的南华小箐河、永仁直苴、南华黑泥田等8件水库正在加快推进;已完工的武定仁和、元谋坛罐窑、大姚红豆树、元谋挨小河、双柏子石冲等13件水库正在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及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2021年,完成中型、小一型水库验收16件。

4、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聚焦短板弱项、强化工作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全力解决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2021年共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群众7个县市2.31万人;做实规划计划,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建设方案(2021—2023),计划投资13.23亿元,用于提高52.4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全州储备农村饮水保障项目108件,总投资16.91亿元,现已将项目清单报州发改委备案;继续抓好调度工作,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月调度制度,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公布州、县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污染、农村饮水水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饮水项目审批等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就近就便表达诉求渠道;抓好水费收缴,全州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定价,并实现集中供水工程100%收费,2021年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6.8%;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排查发现的存在季节性缺水导致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已通过拉水运水送水或建设应急供水工程等措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5、水行政执法、用法进一步深化。精心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四类监管类以及内部审批等11类进行全面清理,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审批大厅达100%,做到水务审批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6、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力推进,开工建设22座、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2座,完成投资3616.6万元,年底可全面完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有序推进,完成水库安全鉴定398座,占省水利厅下达目标任务270座的147%。水库运行管理得到加强,督促全州“三个责任人”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落实全州1座大型、27座中型、177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在《楚雄日报》进行公示。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召开全州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培训会议,指导各县市加快《实施方案》修改完善编制工作,年底可开工建设。

7、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开展水利项目腐败和作风问题排查,严格对照5个方面27个“是否”问题,对全州在建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水利市场不良行为查处力度,严抓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业务培训,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力推进。加强与州交通运输局、楚雄公路局等单位沟通交流,严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督促水保措施落实,不断提高项目实施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坚决避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发生。2021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8件,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55.04万元;完成牟定安益、姚安马游河、武定椅子甸、大姚涧水塘、南华双甸河5条国家重点小流域和南华县石桥河、元谋甘塘2条坡耕地小流域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发挥水保项目建设效益。

9、河湖长制工作有力有效。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3次、州政府常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签发总河长令1件,组织召开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1次,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美丽河湖建设,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楚雄州美丽河湖及生态廊道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审定,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等25件河湖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现已完成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205条(段)5940.93公里,修正完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并汇总上图;对16条河流9个水库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启动一河一策滚动修编工作;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等16项专项行动;抓好宣传工作,制定《<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方案》《楚雄州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方案(2021—2023年)》《开展楚雄州2021年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楚雄州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

10、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力推进。抓紧完成楚雄、姚安、元谋、禄丰4县市13座水电站退出工作,目前除虎跳滩电站正在开展拆除前准备外,其余12座均已拆除退出,正在组织县级初验,计划年底完成州级验收并上报省水利厅。抓好绿色水电站创建申报,2座绿色水电站创建已经省水利厅审查,并上报国家水利部待审,力争年内成功创建绿色小水电站1座以上。

11、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取得实效。抓好抗旱工作,编制《楚雄州2021年供用水方案》,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21年,共争取到水利抗旱救灾资金1440万元(其中:中央540万元、省900万元),投入抗旱人数82662人次,投入抗旱设施5157台/套(含拉运水车辆、泵站、机电井等),累计完成抗旱浇灌面积19.89万亩,累计临时解决83996人、41021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对楚雄州涉及河道采砂的6条主要河流(龙川江、渔泡江、勐岗河、老纳河、星宿江、绿汁江)进行河道采砂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实施大姚六苴河、南华礼社江、禄丰西河中村段、牟定牟定河燃灯寺至江坡段、双柏沙甸河中村段、沙甸河坡脚底至南孔段等河流治理项目,2021年,共完成河道治理22.69公里、完成投资5866.95万元。

12、水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双柏、牟定、武定3县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目前已通过省级验收,年底有望通过流域委验收。落实用水统计调查、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全面开展全州江河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整改提升工作。2021年完成红河流域取水口核查登记4个县市354个(河道外333个、河道内21个);排查出红河流域取水工程中需退出、整改项目253个,已完成整改119个;截至9月底,完成水资源费征收1444万元。抓好环保督察存在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年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目前,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已办结3件、正在整改1件。

1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加强。调整充实州水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动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水利部安全生产巡查、水利部岁末年尾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水利部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水利部水利资金检查、水利部珠江委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抽查等发现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实现“清零”。积极做好楚雄白衣河、滇中引水、双柏白水河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检查,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备案资料审核,2021年共完成楚雄白衣河、双柏白水河、姚安胡家山、武定新村4件水库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3件、二级达标创建1件、三级达标自评17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其中机关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21.60万元(基本支出1322万元、项目支出109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1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10.02万元(基本支出1192.16万元、项目支出111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29.84万元为人员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减少18.27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造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21.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1.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1.60万元(本级财力2421.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29.84万元为人员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减少18.27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造成。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1.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万元,与上年1192.16万元对比增加129.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造成;项目支出1099.6万元,与上年1117.87万元对比增加18.27万元为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减少造成。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主要用于: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30万元,2130301行政运行:3.90万元,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1.21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40.80万元,2130312水质监测:10.00万元,2130314防汛:160.00万元,2130322水利安全监督:0.20万元。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46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9.58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20.01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33.6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463.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9.58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20.01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33.60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小流域治理、河道治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元谋猛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型)州级补助经费80万元,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牟定县大村小流域治理州级补助资金20.1万元,双柏县沙甸河坡脚底至南孔段治理工程州级补助经费30万元,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治理工程州级补助经费3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石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一型)州级补助资金80万元,楚雄州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州级补助经费100.01万元,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经费109.58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国家、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州级补助经费13.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较上年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42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实际支出3.91万元,按照与实际支出基本持平的原则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年内将元水保世行办购置车辆划转局机关账内,财政报批系统已做处置,按财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9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预算下达(另文下达)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局将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通过选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完善评价指标、培训评价人员、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新建小型水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覆盖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并得出了各单位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项目绩效自评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0.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22年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111.10万元,2021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109.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化造成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水务局资产总额30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3万元,固定资产17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3.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1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3.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2020年3月《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楚雄州残疾人联合关于严格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非税收入征收政策措施的通知》(楚财非税〔2020〕8号)要求,我单位对承租铺面的3户租房户按政策减免1至3月的房租费,收取了4至12月的房租费。11月4日根据楚雄州国资委等5家单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租房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国资〔2020〕74号),要求减免2020年全年房租,按通知我单位采用冲减次年房租的方式进行减免,在2021年收取铺面房租费中对继续承租的2户租房户收取3个月的房租27541.80元,对2021年退租的1户租房户从2021年收取的2户房租中退回2020年9个月房租费27378.0元,实际收取房租收入163.8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州水务局

2021年3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5.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2年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doc
附件5.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河道治理).doc
附件5.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水保监测站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