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楚雄州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河道生态修复的提案,已交由州水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镇河道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城镇品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河道干净整洁、防治水污染、河道畅通、环境生态、水体美化的建设目标,坚持造管并重、优化环境总体思路,努力将城镇河道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水清景美的宜居城市。
一、河道治理基本情况
1990年以来,先后在龙川江、蜻蛉河、星宿江干流以及楚雄市青龙河、牟定龙川河等河道的重点地段共治理河长30公里以上河流30条,除涝面积9.28万亩。1991年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继续对以上河流重点河道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十二五”以来国家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我州实施了24条(段)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支流龙川江进行了综合治理,重点对城镇所在地河段进行治理,共完成河道治理208.2公里(其中中小河流183.23公里,重点支流龙川江24.99公里),完成投资6.16亿元,建成堤防总长度452.02公里,累计达标堤防427.54公里。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规计〔2020〕45号),我州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十三五”期间共实施11条段,批复总投资2.89亿元,批复治理河长119.83公里,“十三五”期间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实施的11条段已完工9条段,大姚县六苴河治理工程、南华县礼舍江河道治理工程2条段目前还在续建。楚雄州“十四五”规划新增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共22条段,规划总投资6.41亿元。22条段截至目前已完成批复6条段,批复治理河长38.48公里,批复总投资1.59亿元,规划外批复1条段,禄丰县广通河河道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4633.92万元,批复治理河长7.38公里。已批复的6条段治理工程中双柏县沙甸河坡脚底至南孔段治理工程、双柏县沙甸河中村河段治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有4条段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计划今年汛期结束后开始施工,还未批复的16条段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从“十二五”国家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来,我们都是按照生态治理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大部分河道都是采取格宾石笼护脚、网格式护坡种植矮灌树木及草等形式进行治理。只有对城市或县城有重大防洪任务的河河段采取浆砌石的方式来满足防洪需要。
二、下步河道治理目标
河道美化工程以推行河长制为主要内容,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同步推进。以已落实的河长为核心,实现主要城镇河道美化目标,基本解决河道垃圾问题,杜绝新出现违章涉河建筑,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岸线无违章等目标,城镇城区段河道实现让群众有谁可见可亲、游客可游可赏的目标。
(一)河道生态治理。强化河道生态治理意识,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对流经县市城区、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在确保防汛保安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干砌石、抛石、叠石、格宾网和栽植护岸防护林等形式,保留原有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同时与城镇市政建设结合,打造水体景观公园。
(二)水域与岸线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坚持河道推进河库渠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推进河库渠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推进河道采砂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恢复河库渠的自我净化功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
(三)河道保洁。建立保洁机制和责任,加强对县城、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河岸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核心,按照河库渠推行三级河长四管理体系,对农业面源污染、牲畜污染、生活污染、水体污染进行防治。限期清理河道管理和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禁止乱倒乱排,减少污染,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堤岸养护和绿化。加强河道堤岸巡查,及时修复,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选用常绿、乡土优质树种,做到生态、景观、实用有机结合,逐步实施河道、水体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确保河道绿化成景。
目前全州还有大部分河道还未得到全面整治,下步我们将按照代表的要求,对全州范围的河道进行生态评估调查,对确实存在影响生态或对河道破坏较大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争取列入河道治理规划,进一步完善河道治理工程生态治理要求。通过实施生态河道治理,改变河道垃圾多、水质差的局面,使河道面貌焕然一新,恢复了河道供水功能,改善周边群众的灌溉条件,提升沿线防洪标准,县城河道防洪标准由治理前5—10年一遇提高到10—20年一遇,龙川江楚雄市城区段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提高了城镇的防洪能力。同时结合城镇景观工程,将城区段的河岸打造成居民休闲观光带,成为生态亮点和城市旅游景点,实现河道“水清、岸绿、景美”,更好地提升人居环境。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贺廷荣,0878-31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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