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江是楚雄州“母亲河”,江水发源于南华县沙桥镇天子庙坡,在元谋县江边乡龙街村委会汇入金沙江,河道全长254公里,流域涉及楚雄、禄丰、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9个县市、58个乡镇、510个村(社区),流域面积9256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三分之一),年均水资源量达16亿立方米,保障着楚雄、牟定、南华、姚安、大姚、元谋等重要坝子的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是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主要支撑区域。多年来,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扛实龙川江治理保护责任,启动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有效守护好龙川江一江清水、两岸青山。
一、以“两山理念”为遵循,健全组织体系。楚雄州委、州政府坚决扛实政治责任、践行“两山”理念,把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把治理保护好龙川江作为坚决打赢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具体任务,成立由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高位推动流域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长江经济带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印发《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检查工作方案》等配套性文件,全力推进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好攻坚战、持久战,确保一江清水出楚雄。
二、以“三大任务”为重点,全面控源截污。一是统筹推进流域污水治理,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0座、乡镇污水处理站26个、无害化卫生户厕3.53万座、无害化公厕314座,整治入河排污口24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2.69%、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44.7%和11.06%、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8.24%和7.62%,龙川江汇入金沙江水质稳定保持在III类以上。二是统筹推进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户收集、组转运、村处理”三种模式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成县城垃圾填埋场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乡镇垃圾处理设施27个,流域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收集处理。三是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龙川江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111个,关闭搬迁龙川江流域沿岸200米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打造南华县稻渔综合种养千亩集中连片示范基地1个,建成元谋县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信息化回收系统1套,创建300亩以上连片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24个,流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90.43%和98.87%,流域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面积和绿色防治面积分别达556.06万亩和315万亩,农业生产大肥、重药、农膜残留等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三、以“四项机制”为保障,长远保护龙川江。一是健全河湖长制责任机制,设立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3148名(其中:州级河长7名、县市级河长82名、乡镇级河长412名、村级河长483名),州县级总督察长、副总督察长27名,聘请公益保洁员、巡河员2137名,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河、督察、保洁、清河等工作,2022年龙川江流域内各级河湖长开展河长巡河5.01万次、各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河湖督察148次。二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修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形成龙川江流域生态保护常态化执法新格局,2022年龙川江流域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保执法抽查检查1205家次,立案查处49件,向发生水质超标断面的姚安、永仁等县市下发工作提醒函11个、工作建议函3个,开展工作约谈2次,印发蜻蛉河王家桥断面水质提升督办通知2期。三是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州四班子领导亲自带队对龙川江大海波水库以上区域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2022年共发现并交办问题123个,发出工作督办通知2期。四是建立月调度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进,及时督促跟进流域治理工作情况,2022年共组织召开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工作专班推进会议8次、工作专班专题会议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