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1229002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文  号:楚水许〔2022〕17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雄市水务局:

《楚雄市水务局给予审批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楚市水请〔2022〕74号)收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此文删减后公开)

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批复意见

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楚雄市三街河段河道宽窄不等,现状河道为天然河道,河道侵占严重,两岸分布农田较多,群众主要依靠农业种植为经济来源。由于河道径流面积较大,加之近年来极端气候频现,汛期暴雨洪水突出,造成农田被淹、公路中断,大量基础设施遭到毁坏,局部河岸被掏刷严重,存在防洪基础设施弱、防洪标准低等问题,已严重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发展与防洪矛盾日益突出。三街河沿线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洪涝灾害频繁,导致耕地损毁、农作物受灾严重,加强防洪工程建设,保水固土,保护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解决当地“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街河是集防洪、农灌、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河流,是三街镇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也是三街镇主要的景观通道,三街河蜿蜒屈曲穿三街镇旁而过。通过综合治理,将有效改善三街河的水体水质景观,完善“母亲河”的空间完整性,使三街河两岸成为三街镇及其周边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该河段治理后可保护0.1991万人、保护农田0.7556万亩,有效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因此,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中,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三、同意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治理段河道总长26.5km。三街段起点为三街镇杨梅树村旁,终点为三街镇丁马郎村;八角段起点为八角镇麻线田村上游约600m处,终点为八角镇三家村下游约100m处。

四、同意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五、基本同意楚雄市三街河段治理工程治理方案。

(一)基本同意治导线布置与行洪断面拟定。基本同意治导线按大致平行现状河岸地走向布置,河道行洪断面主要为直斜式复合断面。

(二)基本同意堤型结构。基本同意对不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的河段,采用生态复式堤岸型式。基本同意为减少占地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基本同意对满足10年一遇防洪要求但抗冲刷能力不满足要求的河段,仅在2年一遇洪水位以下设置格宾石笼护脚。基本同意无保护对象河段维持天然状态。基本同意河道堤顶高程为设计洪水位加0.5~0.80m,为堤顶平顺过渡,各处堤顶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基本同意基础埋深按满足抗冲刷要求确定,基础埋置深度1.2~2.0m。

(三)基本同意在治理河段坡度较陡、流速较大处布置固床梁。基本同意治理河段布置排涝管23处。排涝管采用DN800混凝土管,长度6~12m,排涝管进口接堤后排水沟,排涝管出口设置抛石防冲。

(四)基本同意新建机耕桥11座、人行桥17座。基本同意治理河段河堤沿线约300m设置一道亲水台阶,共布置120座。

(五)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成果。

六、基本同意施工方法及施工总布置;基本同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总工期按11个月控制。

七、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八、基本同意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调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248.70万元(不含征占地投资,详见附件)。河道治理长26.5千米,单位长度投资为273.49万元/千米。建设资金来源扣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后,州、市按现行筹资办法筹集州、市配套资金。征占地投资为1351.43万元,由楚雄市自行解决。

九、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