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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3-1108004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审批服务“容缺审批”“告知承诺”清单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审批服务“容缺审批”“告知承诺”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容缺告知内容

(可容缺材料)

后补要求

1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楚雄州水务局

协议或者相关承诺函

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开展技术审查前补充。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不需后补。

2

河道采砂许可

楚雄州水务局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的委托书

4.船舶登记证

5.船舶检验证书

6.船员证书

7.采砂机具来历证明

8.协议或相关承诺函

1.第1、2项,不需后补。

2.第3项,对审批事项做出行政决定前补充。

3.第4至7项,对审批事项做出行政决定前补充。若河道采砂不涉及船采,不需后补。

4.第8项,对河道采砂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前补充。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不需后补。

3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楚雄州水务局

1.项目建设依据

2.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开展技术审查前补充。其中第2项,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不需后补。

4

取水许可

楚雄州水务局

1.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

2.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3.取水单位身份材料

4.个人身份材料

1.第1项,对审批事项做出行政决定前补充。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不需后补。

2.第2至4项,不需后补。

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楚雄州水务局

1.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2.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承诺函

对占用灌排设施补偿项目设计文件开展技术审查前补充。其中第2项,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不需后补。

6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楚雄州水务局

1.法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

2.法人所在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1.第1、2项,不需后补。

2.第3项,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区域范围内来水排出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前补充。若不存在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不需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