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提出的《武定县水务局关于审批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武水请〔2024〕34号)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22〕4号)要求,决定给予你单位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6月13日
(此公开件有删减)
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经州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专家意见和要求作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初步设计阶段规程规范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列入了《楚雄州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通过本次治理,武定县水城河防洪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达到治理目标。
二、基本同意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治理干流长度19.39km,工程实施后保护人口0.52万人,保护耕地0.64万亩。
三、基本同意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村庄段为10年一遇,淹没损失较小的耕地区域维持现状防洪标准,按2年一遇“防冲不防淹”的标准进行防护。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四、基本同意按照因地制宜,因河施治的原则,不同河段采用不同治理方案。
五、基本同意采用浆砌石防洪墙、生态护岸、仰斜式浆砌石护脚和浆砌木纹石护脚型式结构设计。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六、工程概算总投资6263.55万元。治理河道长度19.39km,河道单位投资323.03万元/km。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武定县自筹。征占地补偿资金由武定县自行解决。
七、武定县应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落实用地手续、环保和水保措施。
八、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