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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822001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文  号:楚水许〔2024〕9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丰市水务局:

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递交的《关于审批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经研究,修改后的《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第三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罗申河水库位于禄丰市妥安乡罗申村委会中罗申村旁边,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拟建规模为中型水库,水库坝址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3′45″,北纬25°16′36″,水库坝址以上控制径流面积133.9km²,主河长28.4km,主河比降为17.12‰。流域海拔高程在1752m~2471m之间,坝址以上流域平均高程为2130m,水库流域水系呈扇形状分布,流域长16.7km,流域宽11.7km。

二、项目评价对象、范围及防洪标准

(一)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范围为:①枢纽工程: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放空隧洞、输水隧洞组成,由于溢洪道下泄洪水对坝脚及罗申河河道有一定的冲刷影响,评价范围从坝址断面至下游300m,至上游4750m,罗申河水库总评价范围长度为5050m。②输水线路:水库输水工程跨(穿)河(箐)处7处评价范围河长在15m~210m之间。③跨河公路桥(L0+550~L0+690、L2+700~L2+725、L3+050~L3+058)三座,新建公路桥评价范围河长在60m~90m之间。④复建道路临河浆砌石挡墙段(L1+700~L2+220),评价范围河长为600m。

(二)防洪标准:①罗申河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取50年一遇(P=2%),校核洪水标准取1000年一遇(P=0.1%);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P=3.33%);各建筑物枯期导流洪水标准重现期为10年一遇(P=10%),坝体施工期抬头坝度汛(全年)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②输水管道工程跨河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③路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公路桥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④评价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一)基本同意采用暴雨参数查图法、参数移置法、推理公式法和水文比拟法作为断面洪水的计算方法,经合理性分析确定本次输水工程跨龙川江段选用水文比拟法成果,水库坝址等其他断面选用暴雨参数查图法洪水成果。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各设计断面枯期(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

(二)基本同意评价河道河段历史上无大的改道,总体来看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结论。根据对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的分析,基本同意河道历史、近期演变过程中河床河岸及河流走向与现有河道基本一致,河道历史演变情况符合地质构造变化及水系形成规律。

(三)通过工程建设前后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基本同意水面线起算断面水位~流量关系采用曼宁公式计算。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计算成果和分析结论。①同意罗申河水库回水计算成果,回水线长4750m。②罗申河水库输水管道各跨河(架设)河段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位时,断面水位雍高0.001~0.002m,壅水长度为0.009~0.115m;罗申河水库输水管道各穿河(埋管)河段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位时,河道无阻水,断面水位无雍高;输水管道跨河建筑物修建后各过水断面面积被侵占,其阻水比在1.19%~2.19%之间,均小于2%,各断面壅水会对河道行洪产生一定影响,但各断面壅水高度较小,回水长度较短,因此对河道行洪影响有限。③复建道路跨河桥梁当发生25年一遇洪水位时,桥墩建设后过水断面面积被侵占比例为6.08%~7.07%,阻水比小于8%(山区河流,评价范围内无防洪对象),公路桥下净空和水面宽度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行洪要求。④复建道路临河浆砌石挡墙段,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位时,河道无阻水,断面水位无雍高。因此,可以得出洪水对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较小的结论。

(四)基本同意冲刷计算采用的方法、计算成果和分析结论。①输水工程当河道发生10年一遇标准洪水时,工程断面上下游衔接处冲刷深度分别为0.12~1.98m。根据输水管道设计图,其输水管道埋管穿河段基础埋置深度为1.5~4.3m。根据分析计算,输水管道埋管跨河段与天然河道衔接处断面冲刷深度均小于其管道埋深。②复建道路跨河桥梁当河道发生25年一遇标准洪水时,工程断面上下游衔接处冲刷深度分别为1.33~2.8m。根据公路桥设计图,其桥墩上下游基础埋置深度均为1.5~3.6m。根据分析计算,桥墩上下游与天然河道衔接处断面冲刷深度均小于桥墩埋置深度,经稳定计算,复建道路浆砌石挡墙的抗滑、抗倾覆稳定系数均满足规范要求,路肩挡墙沉降稳定及结构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且有富余,故本工程复建公路的实施对河道河势稳定影响有限,施工期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现状两岸河堤稳定造成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会对现状两岸河堤稳定造成影响。

(五)基本同意对河势影响分析的结论。该工程建成后,不影响原有河谷、河床地层的组成结构,没有改变河流地质地貌条件;相比工程建设前后项目所在河段流速变化较小,工程对主流带位置改变很小,所引起的水流条件变化甚微;河槽单一,床沙有冲有淤趋于平衡;该工程建设不会对工程所在河段产生大范围强烈的普遍冲刷和淤积等河势改变的水动力条件和河床边界条件。

四、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论证

基本同意罗申河水库建设项目符合前期规划,符合《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7〕25号)、《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楚雄北部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楚政复2010,108号文)等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五、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一)基本同意罗申河水库建设项目符合前期规划,与关规范相适应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罗申河水库的建设对建设征地区涉及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的影响均由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方案中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复建及补偿。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对所涉河道行洪影响较小、对河势影响较小,对河道冲刷影响较小,对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基本无影响的结论;该工程实施后对防汛抢险基本无不利影响,工程建成后工程建设对第三法人合法水事权益基本不存在影响的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及投资估算

基本同意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水库工程影响防治补救措施主要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补偿投资已在主体设计中计列,不再单独计算新增工程投资的结论。

七、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建议项目在枯期(12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期间必须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及备案。当发生超标准设计洪水时,应依据预报成果,采用有效措施抵御洪水,同时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水情,以便及时撤离上、下游施工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河道防洪管理工作,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积极配合防洪管理部门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编制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报业主审批,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严禁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道内,并加强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基础开挖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围堰,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禁止占用河道行洪断面堆放建筑材料。施工废弃物和生产、生活污水要进行收集和处理,在对生产设备定期清理时,对含油污水要进行处理,不得排入河道。

(四)为充分发挥水库的功能,建议编制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同时水库建成后,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水库调度运行方式运行,在保证水库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该水库工程经济效益。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