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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1203029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文  号:楚水复〔2024〕187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291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0291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群众身心健康、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农村现代化的实现。经多年持续努力,全州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体系,相对完善的管护体系,全面解决了现行标准下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管护水平亟待提高,小散工程占比大、标准低,部分工程水源不稳定、水质亟待提升等。你们提出的建议有很强针对性,意见很好!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将水源地保护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个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抓实水源地保护。2019年,州生态环境局出台了楚雄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工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应急管理、卫健等9个部门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水源地保护。据生态环境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州完成了85个乡镇级和1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了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三轮排查,经排查,全州需划定保护区的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52个,52个保护区划定方案初稿已基本完成,部分方案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待批。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强化了农村水源地保护监测监管,13个“千吨万人”水源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85个乡镇级水源每半年开展一次监测,及时向县市人民政府发布水质不达标、水质下降的水源地预警,组织10县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排查核实工作”,指导各县市制定了《饮用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持续开展“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将水源地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将超标水源地纳入楚雄州水环境问题清单并下发县市政府督促整改,建立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实行在线水质监测,千人及以下小型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

2022年以来,州水务局坚持“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加大投入,实施已建农村饮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规模化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并将水源保护区划定、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纳入工程建设方案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采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债、国家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安排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以已建农村饮水工程改扩建为重点的饮水工程建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总投资13.23亿元的331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16.95亿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债10.16亿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与国家水利部协调汇报,去年,争取国家在中央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中直接安排1813万元用于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21年至2024年5月,全州共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24.08亿元,是2001~2020年4个5年累计投入资金13.88亿元的1.73倍,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加快实施“建大、并中、减小”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同时,2023年,州水务局会同生态环境、卫健、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各县市完成了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并经各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计划采取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财政安排、争取债券等,水源置换、水源保护、管网延伸覆盖、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强化工程管理管护、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等,加快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农村饮水工程是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责任主体是县市人民政府(依据以上要求,2021年以来国家改变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的筹资方式,中央已无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2021年5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0号)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按照以上规定和要求,2019年以来,水利部、省水利厅先后开展了农村饮水工程“三个责任”工作,全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落实了“三个责任”(县市政府建设管护主体责任、水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及“三个”责任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水务局主要领导、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目前,州水务局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正在积极指导各县市采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县城自来水厂统一管理或“县市供水公司+县城自来水厂+农户”管理、规模化供水工程乡镇水厂管理或“县市供水公司+乡镇水厂+农户”管理,工程数量多、规模化程度偏低或管理主体多元、权属结构复杂的县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依托“县市供水公司+乡镇水务服务中心+村集体”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人口居住分散、密度小的供水工程,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管理,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实现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工程良性运行、群众普遍满意的目标。

州水务局始终坚持把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合格率作为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年中、年末与卫健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分析水质检测监测面临形势,查找制约水质合格率提升的主要困难问题,特别是针对2022全州农村水质合格率仅达到78.76%的实际,州水务局及时与州人民政府报告,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2023年、2024年在年初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州水利工作会议,李勇副州长把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作为年度水利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护工作力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千方百计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2023年全州合格率达到81%。州水务局积极督促指导县市水务部门依托区域水质检测中心等机构,健全完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制度,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规范水质巡检,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了水质检测设备、水质化验室,全面开展水质日常检测,会同生态环境、卫健部门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抽检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发现的水质问题及时反馈供水单位,共同指导提升水质保障水平。

州水务局历来重视水利宣传工作,把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节约用水等作为重点,会同和组织各县市水务部门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加大农村饮水政策解读和饮水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将《农村饮水安全你问我答》《农村供水管水员知识问答》《进一步携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倡议书》(州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等,发放到全州103个乡镇996个村民委员会1.34万个村民小组,共发放49.46万份。增强农村居民健康饮水意识、水源保护意识、节约用水意识、使用水利工程供水的有偿用水意识,协调州、县市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节水公益宣传,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下步工作,州水务局将继续多措并举,增强农村群众健康饮水和“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努力促进形成自觉节水的社会共识和良好风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楚雄州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楚雄州水务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逢春0878—31356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