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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5-0120002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文  号:
标 题:
在龙川江干流、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可以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吗?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成文日期:

在龙川江干流、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可以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吗?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禁止“在龙川江干流、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违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第二十二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