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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67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 文 号: |
标 题: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艾元福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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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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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18567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 文 号: |
标 题: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艾元福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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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22日至3月16日,对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艾元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牟定县人民政府主管住房和城乡基本建设的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加挂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牟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按“三定”规定设置部门内设机构11个(股所级)。核定编制为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事业人员编制13名,合计编制27名。实有在职职工45人,现超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超编制17人,事业人员超编制1人),退休人员10人。设有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即牟定县城园林绿化管理所和牟定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艾元福同志,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9月至今任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2015年8至今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任职期间,直接分管办公室及党建办。艾元福同志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全面开展。
审计结果表明,艾元福同志任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在县委与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和政策,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在经济政策执行和经济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决策,任职期间单位固定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经济决策方面,健全完善了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经济决策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在经济监督方面,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账面上本次审计未发现艾元福同志任期内有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方面,未发现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行为。艾元福同志任期内很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还存在购置城管行政执法服装个人未承担30%的工料费、维修基金账实不符、接待费不规范以及账务错乱的问题,艾元福同志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还应进一步加强经济监管职责的履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开支范围列支29000元(其中:违规着装人员未自费负担30%的工料费24000元;扩大开支范围发放专家评审费5000元);
(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实不符的问题;
(三)拉用专款代施工方缴纳建筑安装各类税金7797 371.46元;
(四)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的问题;
(五)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县住建局未自费负担30%的工料费24000元的问题,本应向个人收回负担30%的工料费24000元,鉴于发放服装的15名正式职工中,有1名人员调离单位,9名临时聘用城管协管员现在岗仅5名,待遇较低的实际,本次审计决定收回14名正式职工应承担的服装费14000元(24000元/24人×14人),并上缴省财政;对发放评审费鉴于2016年以后没有发生此类支出,此次免于处理,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实不符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对上述账面少记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根据银行对账单入账明细清理未达账项缴款名册进行更正补记,确保单位账面基金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一致;对拉用专款代施工方缴纳建筑安装各类税金7797371.46元,鉴于代施工方缴纳的税款已在次年5月末全部扣回基建专户,未发生资金损失,但今后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禁止拉用专款提前缴税;对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的问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以加班调解纠纷等名义列报接待费支出,接待支出分单结算,严禁并单结算;对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8个方面账务错乱核算事项及时进行调账处理,并将账务调整情况报牟定县审计局备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对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收取后及时解缴财政国库、防止拉用、滞留、截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部门之间拆借资金的行为;(三)加强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接待制度;今后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不得以加班、协商工作、发放宣传资料等名义报销接待费,无被接待单位公函及接待事项的一律不予以接待;(四)尽快对审计中发现账务处理错乱进行认真清理,对清理结果按要求调整账务,对基建账务中的基建拨款及支出类科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项目年末应进行结转,不得长期挂收支科目;今后加强会计基础知识学习,掌握会计核算方法,熟练运用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核算规范;(五)对往来款科目进行认真清理,往来款的户头多,金额大,有的科目年末余额出现负数,核算不规范,长期挂账未冲销,应查明原因后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对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5月30日,已收回14名正式职工应承担的服装费14000元并上缴省财政;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补记在5月份的账务中;对部分不符合接待事项报销接待费的问题,严格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及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在5月份的会计账务中进行了调整。对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此次审计提出建议5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下步的工作中纳入工作计划,逐一落实采纳。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