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0年2月27日至3月31日,对牟定县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资金267.4万元,捐赠资金69.93万元,捐赠物资数量138769件。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于2020年1月27日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截至2020年3月31日,牟定县共收到各级财政资金267.40万元,捐赠资金69.93万元,捐赠物资数量138769件。县财政 局已拨付财政专项资金267.40万元,15个卫生医疗单位共收到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2.40万元,已使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合计66万元,15个卫生医疗单位结余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86.4万元。县疾控中心捐赠资金支出合计33.6万元,结余捐赠资金32.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规范,捐赠款物统计台账健全。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能及时在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局能及时下达拨付到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牟定县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能按照牟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物资统一分配使用计划和捐赠者的意愿、及时分配到各相关管理使用单位。牟定县光彩事业促进会接收的捐赠资金能及时拨付到牟定县疾控中心统一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及捐赠款物的问题。但也存在着资金使用管理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未按照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
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拨付不及时105.12万元。
(二)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仅为26.1%。
(三)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率低,仅为51%。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已责成项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楚雄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各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单位要统筹谋划好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计划,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闲置,增加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库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发出后,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整改情况是:
(一)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牟定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牟定县卫生健康系统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今后在收到上级财政应急补助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财政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效率低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一是县卫生健康局加强了资金绩效的管理。对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跟踪监督,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已责成项目单位进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二是加大物资设备采购力度。由于在疫情防控初期,防控所需的防护物资、消杀药品、试剂、医疗设备等无法正常采购。下步将加大物资设备采购,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牟定县审计局提出的2条审计建议,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