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楚雄州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3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并向州人大常委会 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州委、州政府领导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批示23次,并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扛牢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如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务求在问题的“清零”中提升我州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全州审计机关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展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513个,发现问题2436个。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州审计查出的2436个问题已整改2330个,整改面达100%,整改率达95.65%;正在整改问题106个,未完成整改率4.35%。
一、推进审计整改的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州审计机关坚决贯彻州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按照州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严格履行督促责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促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跟踪督查。全州审计机关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清单”对接制度,加大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力度,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除配合审计署、省审计厅对2017年以来涉及我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外,楚雄州审计局成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组,对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展审计及审计调查的513个项目发现的2436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全面督促整改,有效维护审计整改的严肃性。
(三)加大整改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了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负责的整改机制,有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审计移送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内容,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州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70项,审计查出问题502个,截至2021年11月底,有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问题463个,整改率92.23%,整改金额1191003.84万元;正在整改问题39个,未整改率7.77%。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7个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查出的177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57个,整改金额892233.7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0个。
1.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方面。主要发现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拨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等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2.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管理方面。主要发现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以拨作支”违规将国库资金拨入财政专户,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等37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2个,整改金额823785.4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5个。
3.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发现违规收费,未清退各种保证金等7个问题,已整改问题6个,整改金额419.9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个。
4.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方面。主要发现禄丰市阶段性清欠工作目标未完成,目前已整改,所拖欠账款15331.50万元已清偿完毕。
5.大唐集团帮扶武定县脱贫攻坚资金方面。主要发现14个项目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43个项目已完工未组织验收及未办理竣工决算,1个项目未组织实施等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主要发现未完成厕所改建任务729座,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违规支付补助资金,资金拨付不及时,拉用项目资金,结余资金和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等71个问题,10个县市已整改问题68个,整改金额6632.24万元,正在整改问题3个。
7.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主要发现房屋业主少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商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上交专户,违规出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53个问题,10个县市已整改问题42个,整改金额19050.1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1个。
(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州级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主要发现违规收取贷款风险保证金未清退,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少列财政支出,非税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等1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3个,整改金额100120.60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个。
2.县市财政决算审计。对大姚县和双柏县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发现虚增财政收入,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水资源费,总预算借垫款项长期挂账未归还,虚列财政支出,拉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交 财政,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到财政总预算周转使用,拖欠工程款未作债务反映,贷款资金长期闲置未能形成有效支出,非税收入占比偏高等40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5个,整改金额121402.1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5个。
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22个州级预算单位和3个县审计局进行审计,主要发现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应交未交财政存量资金,虚列支出,项目资金长期闲置未处理,拖欠投资审计中介服务费,固定资产未入账
户
核算等83个问题,已整改问题80个,整改金额28922.08万元,正在整改问题3个。
(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对楚雄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中胜武装守护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主要发现多计提和违规发放奖金,违规代8家民营企业员工垫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偿向关联企业和个人借入资金,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违规大额使用现金,违规用公款购买名贵茶叶、土特产及高消费等29个问题,已整改问题26个,整改金额7640.51万元,正在整改问题3个。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调查。主要发现截留县级配套资金,拉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违规出借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给施工单位,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缴纳临时耕地占用税,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等18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7个,整改金额19250.88万元,正在整改问题1个。
2.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对9个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发现多计工程价款,资金结余未清缴等1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12个,整改金额1122.93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
(五)党费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2018年至2019年州管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发现党费上缴不及时和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2020年12月报告时未整改完毕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时有23个问题正在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底,已整改问题19个,尚未完成整改4个。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州委、州政府坚决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州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为加强审计整改、促进监督贯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州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和责任清单,深入研究分析审计揭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五、审计整改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仍有部分问题未得到全面纠正:一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更多的财力来消化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到位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二是由于发生时间较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往来款长期挂账、企业拖欠税金等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到位。三是部分项目立项时间跨度长,造成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或闲置。四是部分单位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六、继续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制度权威。各级各部门要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作为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防范出现更大问题的有效途径抓紧抓牢。
(二)深入剖析根源,强化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从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层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根治“屡审屡犯”顽症。
(三)完善 长效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审计整改责任机制,审计整改工作运行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加大贯彻力度,树牢法治思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审计机关要把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走在前、作表率,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 计 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支持审计工作,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