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的授权,楚雄州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5月,对楚雄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师范学院年初结转结余2576.69万元,本年收入27 276.04万元,本年支出28 913.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39.51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楚雄师范学院较好的执行了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学校在预算执行和控制基本合理有效,财务核算管理总体规范有序。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学校在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往来款长期挂账、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7.52万元。
(二)学生食堂管理方面存在欠拨学生食堂事业编制人员工资203.12万元,未按规定承担学生食堂水电气费51.99万元等问题。
(三)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科研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预算执行率低,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不够完善;未严格按照预算配置资产等问题。
(四)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841.63万元长期挂账;学校与后勤企业经济往来结算票据不合规;公务活动使用现金结算等问题。
(五)政府采购管理存在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633.01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部分交付使用资产和设备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六)其他方面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纳入资助管理、助学金未按月发放和后勤企业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作收缴省财政处理;学生食堂管理中欠拨的食堂事业人员工资及水电气费要求学校及时拨补食堂;对财务管理方面、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要求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并完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三是以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机制强化食堂管理;四是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及资金支付管理;五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楚雄师范学院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2年12月底,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资金已全部上缴省级财政;学生食堂管理中欠拨学生食堂事业人员工资及水电气费已拨补学生食堂,并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针对财务管理方面、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已纳入资助管理,其他问题已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并制定了《楚雄师范学院零星修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楚雄师范学院收费与票据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二级工会教职工活动经费使用暂行规定》《楚雄师范学院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等。至本公告之日,楚雄师范学院除往来款长期挂账、后勤企业体制改革后续工作推进缓慢等2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