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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3-0713005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等7件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等7件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8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6年11月15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内容包括学生会堂、图书馆、体育馆、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实训中心(交流中心)、宿舍楼,项目估算总投资26 487万元,资金来源为80%申请国开行贷款,20%学校自筹。

2017年1月25日,楚雄州教育局批复同意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云南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云南云投职教扶贫开发楚雄医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学校基础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实施主体。项目资本金9 267.3万元,剩余21 182.4万元申请国开行贷款。截至2022年7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30 158.44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29 093.34万元。

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防空易地建设许可证。通过公开招标、中介超市抽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参建单位。工程完工后已组织通过竣工验收,除体育馆项目外,其余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

2.多计建设期利息。

3.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虚列支出4.96万元

4.部分前期费用未转入项目公司财务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云南云投职教扶贫开发楚雄医专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多计建设期利息等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竣工决算报表、及时办理财务关系划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云投职教扶贫开发楚雄医专有限责任公司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其余问题已整改。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德贷项目4#及5#实验楼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8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德贷项目4#及5#实验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6年3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教学实验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5#实验楼。项目估算总投资23 423.45万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德国促进贷款2 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3 600万元),600万欧元用于4#实验楼基础设施建设,1 400万欧元用于实验实训设备购置;国内配套9 823.45万元人民币由楚雄医专自行解决。借入的外国贷款本息由项目单位所在地方财政负责偿还。

2016年10月10日、12月20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5#实验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分别为3 392.24万元、5 859.46万元。

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质量监督备案。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介超市网上竞价等方式确定参建单位。工程于2018年10月17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13日、2020年10月15日对4#楼、5#教学楼进行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截至2022年2月28日,资金到位97 65.54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0 680.51万元(不包含实验实训设备购置1 400万欧元部分)。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

2.已拨付工程款部分未开具发票。

3.部分工程款拨付前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拨付工程款未开具发票的问题,要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督促施工单位足额开具发票;对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拨付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总结经验,加强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其余问题已整改。

楚雄州彩鄂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彩鄂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3年10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楚雄州彩鄂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为134 981万元。2015年2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楚雄州彩鄂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135 855.28万元。

彩鄂公路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5个,涉及合同金额11 285.3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合同2份,金额1 961.38万元;水泥采购合同3份,金额9 324万元。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彩云至鄂嘉工程招标委员会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实施单位10个,合同金额86 335.67万元,其中:主体施工合同8份,金额84 637.25万元;施工监理合同2份,金额1 698.42万元。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签订检测合同3份,金额27.26万元。从楚雄州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名录中选取招标代理机构1个,签订合同3份,合同金额87.18万元。

截至2021年5月,彩鄂公路建设项目共计到位资金95 154.15万元,账面完成投资103 102.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州彩鄂公路建设指挥部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单独建账核算,会计科目设置恰当,核算内容清晰。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二是部分支付工程款无发票,少缴税金,三是无法规依据收取专项奖励基金,四是超比例扣施工单位质保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项目指挥部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支付工程款无发票,少缴税金的问题已移送楚雄州税务局处理;其它问题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限期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永仁县拉里么水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9月至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永仁县拉里么水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3年17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永仁县拉里么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估算投资为8 752.34万元。2013年12月,楚雄州水务局对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概算投资8 324.57万元。

经公开招标,水库枢纽工程及其他工程由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灌溉管(渠)工程一标段由云南德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灌溉管(渠)工程二标段由云南顺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灌溉管(渠)管材采购一标段由大理万塑龙塑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灌溉管(渠)管材采购二标段由楚雄泉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建设质检由云南勘中达岩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监理由楚雄科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

截至2022年8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8 315.53万元,账面完成投资8 168.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拉里么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建账核算,会计科目设置恰当,核算内容清晰。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二是结余资金19.5万元未交财政,三是拖欠工程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结余资金未交财政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责成及时予以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永仁县拉里么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结余资金已上交县财政,拖欠的工程款已拨付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紫溪山至大过口四级公路路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1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紫溪山至大过口四级公路路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6年12月,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紫溪山至大过口四级公路路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90 744.70万元。2016年11月,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批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预算总造价89 837.67万元。

经公开招标,6个施工标段中标单位分别为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标)、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二标)、云南宜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云南交通建设工程公司(四标)、云南滇源建设有限公司(五标)、云南宝力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标),勘察设计单位为云南省铁路设计公司,施工监理分别为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一标)、云南路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标)、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三标)。

通过中介超市抽取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的中标单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59 099.49万元,账面完成投资63 55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楚雄市农村公路指挥部基本能按照《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依法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未按批复内容实施项目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价款,二是挪用建设资金,三是拖欠工程款,四是账务处理错误,造成投资不实,五是高边坡减载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楚雄市农村公路指挥部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其它问题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按规定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农村公路指挥部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已作调账处理,其它问题正在整改中。

彝海大道(罗马庄园段)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12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的彝海大道(罗马庄园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7年4月13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彝海大道(罗马庄园段)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7〕141号)批准立项,建设规模为道路长772米,红线宽60米,地下综合管廊长1123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廊、给水、排水、道路照明、绿化及健康步道,总投资9 038.31万元。地下综合管廊实际建设772米,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7638.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履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备,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

2.违反项目建设程序,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3.超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

4.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超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责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今后严格按照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实的问题,责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结算内部审计费用,并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其余问题已整改。

楚雄经济开发区北片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监管的楚雄经济开发区北片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5年12月28日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关于楚雄经济开发北片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楚开经复〔2015〕195号)批准立项。建设规模为道路长1 743.423米,宽32米。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27 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017年1月10日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同意楚雄经济开发北片区火车站站前大道一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楚开经通〔2017〕2号)将项目原道路宽32米调整为50米。一期工程只完成土方、护坡、抗滑桩地下部分、地下管廊、排水管道,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4716.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等过程手续基本完成,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

2.项目未按规定建账核算。

3.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项目未按规定建账核算的问题,责成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对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多计工程价款已作调账处理,其余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