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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19-1028003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文  号:楚自然资函〔2019〕5号
标 题:
关于对州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对州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朱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空心房”、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对农村因人口外流大量形成的“空宅”的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政府借助增减挂钩搭建平台,通过城增村减,通过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空间置换的方式,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以指标形式流转。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中,通过旧房拆除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将现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拆除和复垦,并将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最终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

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州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64号)、《国土资源 部 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服务,全力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

(一)2014年12月25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姚安县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将“增减挂钩”、“美丽乡村”与“安居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以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政府在工作中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科学选址,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二)2009年至今我局共上报增减挂钩实施方案53个,其中:2017年至2019年上报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34个,并全部获批。截至目前,全州已在省内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913.26亩,实际到位资金1.74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及乌蒙山片区贫困县武定县增减挂钩工作,实现了跨省流转指标856亩,2019年7月16日,省级下达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1.921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实施增减挂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解决城镇建设用地难题。有利于为农民新居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土地权益最大化,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更大支持。

(三)在省厅2017年6月27日出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文件前,《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委会何家村民小组居民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楚雄市吕合等3个乡(镇)5个空心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姚安县栋川镇光禄镇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编制并于6月16日通过州国土局审查,通过国土资源三级联网上报省厅待批。3个实施方案批准后可在省域流转建设用地指标约468亩。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对搬迁村庄建设用地、腾退的农村宅基地、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核实登记,确定可用于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规模。

(二)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增减挂钩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易地扶贫搬迁等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等因素,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宅基地标准,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或州人民政府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落实1户1宅、建新拆旧政策。腾退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复绿。

(四)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落实拆旧复垦义务,节约集约安排安置用地规模,力争按下达增减挂钩指标的50%产出节余指标。引导节余指标合理流转,充分显化土地级差收益,保证节余指标用得出去、资金收得回来。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