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定位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具体要求,总结经验,研究形势,谋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树牢法治思想,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落到实处。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政治与业务高度融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组织实施普法规划,不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地方立法相关工作。根据州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安排专人作为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参加《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条例》等3部地方法规的前期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工作,充分结合现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其他部门法律法规征求本部门意见的,在本局和系统内广泛收集汇总意见建议后及时予以回复。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先后2次开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草 案)征求意见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持“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触碰”,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年召开党组会、理论 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精神等,邀请州信访局领导讲解《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要政策制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从思想上行动上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法治建设。
(二)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不断强化和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核25批(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0批(次)。明确合法性审核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或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禁出现合法性审核流于形式、审而不核等问题,将合法性审核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强化监督管理。
(三)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
根据2022年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计划的通知》,拟定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2022年普法重点。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借助“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配合州司法局落实宣传工作,积极组织“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矿山”等与广大群众“零距离、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基层末梢。组织编印《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企政策宣传折页》1200份,《耕地保护执法小常识》5000份,《楚雄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手册》3000册,《自然资源执法文件选编》1000册分发到各县市、乡镇、村(社区)。积极组织参加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23名同志取得成绩合格证。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组织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一楼大厅、走廊、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宣传依法治国等法制建设内容,在部门网站等设置法制宣传专栏。
二、认真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全州组织执法检查次数385次,检查煤矿16次,检查非煤矿山465次。打击无证开采矿产资源4起,超出批准矿区范围7起,警告、通报批评4起,罚款33.74万元。共排查风险隐患81个,已督促整改完成78个,正在整改3个。二是加快卫片图斑核实查处整改工作。自然资源部下发楚雄州2022年卫片图斑面积705.76公顷,耕地面积200.54公顷,已全部完成外业核实,违法图斑125个,已立案查处18件。三是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的查处整改。累计发现上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49宗,面积44.03公顷,已完成整改138宗、面积26.63公顷,整改率为60.53%。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全州无新增违建别墅。
三、高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积极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刀刃向内,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复议应诉机制,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办理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出庭应诉率100%。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握好法律政策,妥善处理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个体利益,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解放思想,积极作为,主动对标先进,围绕“力争3年实现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并与全省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的目标要求,在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放管服”改革上不断加大力度,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了积极成效,登记财产考核指标在全省实现了进位赶超。一是根据部、省的统一部署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三区三线”划定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楚雄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于202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为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正在开展县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按要求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在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基础上,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此项工作。待平台建成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公布后,我州可实现“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目标。加快推进“多测合一”自2022年5月1日起,逐步建立完善“多规合一”所需测绘业务协调及数据更新共享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优化土地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改革、推进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金融”,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按全州“一盘棋”思想,深化职能转变,规范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抓好上级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全力提速行政审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速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优化审批流程,着力实现“一窗通”,加强市场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五、坚持依法行政,自然资源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连续3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双月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的执行,细化了职责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细落实。二是用地保障有力有效,全州实现省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率、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优化营商环境财产登记考核和土地违法问题查处整改率等四个“全省第一”。楚雄州2022年获批各类建设用地报件60件,规模4.41万亩,是2021年获批规模的20倍,是“十三五”期间年平均获批建设用地规模的2.3倍。三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成效明显。省级下达武定县2018、2019年跨省调剂任务全面完成。因成效明显,省厅追加奖励给武定县77.51公顷跨省调剂指标。四是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部级销号,元谋县生态修复项目在省级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交流。
五是楚雄作为全省唯一纳入全国“三调”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融合度不够;二是结合楚雄实际深入研究法治建设、创新推动工度不够;三是在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基层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推动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普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培训和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紧紧围绕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筑牢资源安全底线等,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上级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