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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4-0913001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7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7号建议的答复

代银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给予倾斜支持的建议》(第024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编制了《牟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线”不交叉、不重叠。牟定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6.7375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13.15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21.60%。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25倍以内。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全州排名第二,有力保障了牟定产业园区发展需求。

(二)开展了工业用地红线划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要求,州级支持牟定县划定工业用地红线规模5099.55亩,保障线规模1514.4亩,拓展线规模3585.15亩。牟定县规划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用地保障线比例91.23%,符合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内80%以上的规划工业用地划入工业用地保障线主要控制指标要求。

(三)牟定县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牟定县还存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土地利用效率还有提升空间。牟定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1507亩,已处置106亩,未处置1401亩,处置率7.05%;闲置土地2024年任务基数74.1亩,已处置38.5亩,处置率51.99%。牟定产业园区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基数286亩,已处置57亩,未处置229亩,处置率20.04%。

(四)牟定县“标准地”出让情况。省级考核目标任务为2023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必须达到20%,2023年度牟定产业园区未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未完成目标任务。2024年度目标任务为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必须达到40%,截至目前,牟定园区仍未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未来,牟定县工业园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在优化供地方式、提高供地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提出:牟定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5.86平方公里(合23790亩),已纳入“三区三线”范围的总用地为1801亩,园区已获批已保障用地1244亩,建议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对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对园区急需落地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支持帮助。

按照《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要求,楚雄州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31637.4195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93倍。牟定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2096.4005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25倍,牟定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全州排名第2位,对牟定县产业园区符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的项目给予了保障,有力推动了园区重点项目进程。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已给予牟定县工业园区足够的土地规划指标倾斜支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对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对园区急需落地的项目,按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支持帮助。”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局将积极支持牟定产业园区发展,但是目前州级和10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省、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全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纲,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在启动定期评估机制前,目前暂时无法对牟定产业园区土地规划指标给予新增倾斜。

建议牟定县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新引入工业项目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比。二是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三是牟定产业园区规划用地、批闲土地已基本用完,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时州级统筹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四是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地出让改革,2024年工业用地首先采用“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争取尽快实现“标准地”出让“零 突 破”。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