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田地“六清”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议》(第005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时商州农业农村局针对耕地流出、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耕地占补平衡三年攻坚行动工作中开展农村田地“六清”提高耕地质量进行认真研究。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结合正在开展的耕地流出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采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方式,依法有序开展农村田地“清界线、无空闲,清占用、无违建,清土石、无淤积,清路埂、无妨碍,清沟渠、无缺堵,清草木、无遮阴”的“六清”行动,依法有序清除田地里杂树杂草、土堆石堆,畅通沟渠,同时配套农田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杜绝土地撂荒,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增长。”的建议,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用地。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农民耕地保护“六级网格”制度,划分为“六级网格”责任区,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是网格长,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负责同志是网格员,向社会公示其责任区、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落实“一地两证”,农民或经营者在利用耕地的同时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责任。二是建立耕地保护与干部选拔挂钩制度。州委组织部将耕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列入大比拼考核。三是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即划定了“红线”又划出了“黄线”,将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作为“黄线”,实现预警亮灯机制,凡达到“黄线”的亮黄灯提醒,越过“黄线”逼近“红线”的亮红灯,州、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扭紧耕地保护责任螺丝,严格考核,凡出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低于保护任务数,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为有效保护耕地和遏制住违法占耕行为,楚雄州健全并严格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等“五项机制”和《楚雄州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十条硬措施》,健全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与耕地执法查处协作,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以来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5份、挂牌督办通知书3份、《工作提醒函》4份,对2023年违法占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95件,移交其他部门530个图斑。拆除复耕277个,复耕到位面积897.91亩,形成耕地保护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依法开展“六清”行动,提高耕地质量。《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第二款: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办〔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结合正在开展的耕地流出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依法有序开展农村田地“清界线、无空闲,清占用、无违建,清土石、无淤积,清路埂、无妨碍,清沟渠、无缺堵,清草木、无遮阴”“六清”行动。采取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方式,依法有序清除田地里杂树杂草、土堆石堆,畅通沟渠,将其作为整改验收和后期种植管护的重要内容。
(三)配套农田水利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地不好种的,优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提质改造项目建设,通过新建和改善水利设施建设、地块归并整理、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尽快恢复生产。对无人耕种的,要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措施,保证地有人种。通过充分运用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等市场化、经济化手段,发挥企业、村集体和种植大户的统一经营的功能,在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同时,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