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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4-0913009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0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80号建议的答复

王清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永久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的建议》(第018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保障路径及报批方式。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安全、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国家、省、州对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保障路径是畅通的,报批方式是明确的,即: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的项目用地按照单独选址报批,根据项目用地情况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项目选址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按照城市(镇)批次报批,根据项目用地情况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组件前需完成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取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取得被征地农民社保审核意见、完成地质灾害易发性查询、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审批、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落实相关费用等前期工作。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水利项目审批流程,统一规则、明确要求。2023年8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河流)水面淹没区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558号),进一步明确:水利水电工程(包括水库、水电站、河道整治、航道拓宽等项目)中的水面淹没区,主体工程与水库(河流)水面等淹没区作为整个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应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水库(河流)水面淹没区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按淹没前的现状地类报批;占用耕地的,先行落实补充耕地,占用永农的,落实补划。2024年2月2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从改进用地预审、完善先行用地政策、优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细化调整用地报批规则等4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效率,提升用地要素保障能力,对扩大有效投资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二)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全州自然资源系统聚焦水利项目应保尽保、快速落地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发改部门的沟通协作。在项目选址阶段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项目需求,深入了解项目业主“急难愁盼”的用地问题,指导可研编制单位和项目设计单位,强化多方案比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快帮、快组、快审、快批、快供”的要求,全力做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100%向用地单位发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告知函,对全州重大项目、急需开工的水利项目实行一对一帮扶,本着“急用先报、即审即报、早报早建”的原则,排出前期各项手续、资金落实、指标安排、征地程序等各环节“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共保障水利水电项目9个面积221.8146公顷,有力保障了楚雄州楚雄市白衣河水库、双柏县白水河水库、禄丰县响水河水库、大姚县桂花水库、永仁县中山水库工程、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以及牟定县、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所需用地。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针对全州水利项目的建设特点,尤其是由县(市)负责的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出台相应的永久用地审批政策,创新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民生项目顺利建成、发挥效益”的建议,我们经研究认为,做好水利项目(含中小型水利线性工程)土地要素保障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兴水润滇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省州关于水利项目用地报批的政策、措施,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材料清单,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限内依法依规高效获批。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大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进一步吃透政策,提高对土地管理新政策、新要求、新动向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向各县市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做好政策推介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用好分段分区域用地报批等政策措施,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持续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协作,运用好已建立的水利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面摸清用地保障需求,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全州水利项目将做到项目引进第一时间对接用地需求,项目选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项目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做好帮扶,项目受理第一时间开展专班审查,项目符合审批条件第一时间转报,项目关键环节第一时间跟踪服务,各用地单位组卷上报的用地报件,州、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审查转报上级审批。同时,继续采取加强领导、开通绿色通道、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重点项目库、集中会审会签、一线服务指导、一次性告知、适时分析调度、定期督查通报等多种方式,实现“即报即审、以审代训、并联审批、高效获批”,保障水利项目快审批、快落地、早开工、早建设,为全州水利项目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