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经县市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联合调查确定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经州局审核研究,现再次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讲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和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好“十三五”规划、落实好年度计划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基层交通运输干部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增强政治意识,从严从细从紧做好此项工作,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的治理。
二、截至目前,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无上级专项资金配套,所需要建设资金需各县市自筹。因此,请各县市继续联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进行再排查、再研究,科学合理确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数量,按照“适用、管用、全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治理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控制投资规模,编制可操作、有效果的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各县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再次审核确认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请于2月15日前将纸质正式文件和电子文件报州交通运输局地方处(文号使用前次上报正式文件文号),联系人:王明基,电话:3122334,邮箱:1306939008@qq.com。
四、请在楚雄州农村公路统计群里下载楚雄州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规划表,详细修订工程内容和投资额,不得修改县市列表排序。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