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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18-1008008 | 公开目录:交通规划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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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局各科(处、站、室):
经州交通运输局研究,现将《楚雄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0日
楚雄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107号)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牢固树立公路全寿命周期综合安全的理念和要求,并深入贯穿到公路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营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贯彻“不添增量、消除存量、动态排查、长效治理”的方针,按照“先急后缓、分步有序,经济可能、技术可行,科学实用、安全有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贯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责任要求,以农村公路为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公路建设、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支撑保障,严肃责任追究,深入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完善全州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全州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6年11底前,完成全州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排查统计工作,编制完成 “十三五”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防护不足、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安全隐患点台账。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主动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动,共同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进行排查建档,按照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严重程度,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数量,科学制定治理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控制投资规模,编制可操作、有效果的本县市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7年2月15日前
2.编制全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各县市上报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州安委会研究确定的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点台账,制定全州“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责任领导:周良才
责任单位:州局地方处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5日前
3.公布相关实施计划等情况。待州交通运输局审核下发《楚雄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后,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适应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县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开工、竣工等情况。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
责任单位:州局安监科
完成时限:2017年3月10日起至年底
(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州局下发的《楚雄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文件,按照养护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都要邀请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参与监督、指导和管理。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根据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完成
5.加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各县市要积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探索融资模式,解决好工程项目资金问题。同时,州局规划科、地方处要积极主动指导县市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按上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和计划下达等工作。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根据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完成
6.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督验收工作。州局地方处要加强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审核把关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加强工程建设期间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周良才
责任单位:州局地方处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质监站
完成时限:根据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完成
(三)协调联动,科学治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7.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与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结合起来,对列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公路安全隐患,要优先安排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职责、事权逐一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隐患治理时限、治理责任、督办责任、治理要求、治理资金和安全应急预案。政府挂牌隐患治理完成后,督办单位要组织聘请具备资质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评价治理效果。经评价确认达到治理要求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提出挂牌整治要求的有关政府申请隐患整治摘牌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继续挂牌督办,治理单位要完善治理方案和治理措施,督办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直至隐患整治符合验收要求。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安监科
配合单位:州局地方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8.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加强对现有公路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标线的定期排查和日常检查,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安全性能不适应安全防护需要的,要结合辖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分轻重缓急列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治理完善、升级改造,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规范齐全、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设施或安全标志标线损毁、缺失或未按标准规范设置的,要及时修复完好、补齐完善。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路政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9.与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涉路安全和涉路治安联动联勤联防、联合执法治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和惩治偷盗、破坏、侵占公路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路政科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地方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四)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10.严格工可报告编制和审核把关。农村公路建设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科学分析工程项目近、中、远期的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流量增长、交通构成变化等因素,充分考虑公路综合安全的需求,按照加强公路综合安全顶层设计,对公路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实施统筹综合规划、一体化同步设计,并确保同步建设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保障公路安全运行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专篇,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对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科学分析确定,足额计列建设费用,认真测算项目投资相关建设资金一并纳入公路建设投资概算。要从严审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出具行业审查意见。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基建科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1.严格工程设计审批。设计单位要严格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规定要求、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充分考虑并切实落实安全对策措施、科学设计确定公路安全设施、足额计列相关安全投资并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对技术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指标,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充分论证确定,避免因过多使用指标下限造成安全隐患。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严格进行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论证与审批把关,对相关安全投资未列入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或相关安全投资数额不明确,资金来源无保障,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相关公路安全设施规划、投资和建设内容不适应公路营运安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审批同意。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基建科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2.严格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经审批的立项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组织建设施工,确保公路安全设施、公路管理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设施、公路信息化监控设施设备网络、专项专用,建设施工内容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立项审批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禁挤占、挪用、压缩、截留公路安全设施、信息化设施设备、相关执法设施、严禁未经合法设计变更而随意降低技术标准、更改设计方案,或随意变更、压缩、取消建设内容。鼓励委托具体技术支持单位或成立技术专家组,承担技术保障任务,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基建科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3.严格建设工程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健全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制度,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共同组织进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将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验收“一票否决”的内容,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交付使用、通车运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责成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对有关安全设施限期建设规范完善、限期消除隐患,符合整改要求后方可交付养护单位。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基建科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五)优先农村客运公路隐患治理
14.经排查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防护不适应的农村公路,在隐患整治到位前,不得批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已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要优先安排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优先组织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保障工程资金到位,尽快整治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在隐患整治到位前要对原已批准开通的客运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客运车辆营运,并严禁批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对申请新开通农村客运的线路,要报请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符合农村公路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方可依法许可开通。
责任领导:王 祥
牵头单位:州局运输科、州运政处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前
(六)加大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15.强化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路面监管执法。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履行好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治超办的工作责任,加大协调力度,按州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地为楚雄公路局、昆瑞路政支队楚雄大队协调解决好国省公路和高速公路治超执法中的难题。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路政科、州人民政府治超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治超办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6.全面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依法严管、安全畅通”的原则,各县市应当依法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建立交通运输与公安、发改、质监、工商、安全监管、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超,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市应当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路政科、州人民政府治超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治超办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7.加强源头治超。各县市要严格货运车辆技术把关,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经营资质和执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其严格货运车辆检测把关,对非法生产、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严禁受理车辆上线检测,严禁受理道路运输证年审;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货运车辆,严禁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严格道路运输证审核发放,加强货运车辆市场准入资格动静态管理。督促道路运输单位落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杜绝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督促道路运输单位严格货运驾驶人安全上岗资格动静态审核把关,严格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处罚,强化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推进货运企业和货运从业驾驶人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运政处、州人民政府治超办
配合单位:州局路政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运政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七)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长效机制
18.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贯彻动态排查、定期复查、长效整治的要求,积极会同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定期深入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实时动态准确摸清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数量底数和分布等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安全隐患清单等基础台账。
责任领导:周良才
牵头单位:州局地方处
配合单位:州局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19.形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州局安监科要建立完善并推动有效运行全州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监督、指导县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制定、报备并监督落实公路安全隐患分级分类认定标准,组织部署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责任领导:张兴荣
牵头单位:州局安监科
配合单位:州局地方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0年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州局各相关科室要站在讲政治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好“十三五”规划、落实好年度计划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基层交通运输干部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增强政治意识,从严从细从紧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辖区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点的治理。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州交通运输局履行着楚雄州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州局安监科要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完成好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和沟通报告。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从当前上级项目资金的政策来看,目前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无上级专项资金配套,所需要建设资金需各县市自筹。因此,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列为县财政预算保障。同时,各县市要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融资模式,通过融资切实解决好当前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州局规划科、地方处要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局加大中央车购税资金对我州农村公路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州局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有关工作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生命周期负责,切实加强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指导县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资金配套保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切实做好规划计划制定、预算编制执行、项目前期、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监管、工程验收和养护管理。有序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公路综合安全相关工作。对因监管履职不到位、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职责内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公路综合安全相关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或新增公路安全隐患的,要严肃约谈、问责和通报批评;由此造成严重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局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加强公路综合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州局安监科。州局安监科根据上级有关安排,及时报送全州综合性材料。地方处、运政处等相关部门根据上级对口部门要求报送专业材料。对迟报、漏报和不报相关材料的单位,州局将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