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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18-1008009 公开目录:交通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印发《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印发《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邮政局,局各有关科、处、室:

现将楚雄州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 2月13日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州进一步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楚办发〔2016〕18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办〔2016〕778号)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七彩云南、宜居胜境、美丽家园”为主题,以“一改三治一拆”行动为抓手,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精准实施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和客运站服务提升工程,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抓提升、五年建长效,为云南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李富才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陈  斌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良才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祥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在伟    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局局长

张兴荣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钟  昆    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局办公室主任

毛焕聪    州运政处处长

罗  彪    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顾仰军    州交通运输局规划科科长

王维先    州交通运输局法规科副主任科员

周晓东    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田茂阳    州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

段顺祥    州交通运输局路政科科长

袁  才    州交通运输局地方处副处长、负责人

张文勤    州海事局负责人

杨培富    州交通运输局基建科工程师

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五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推进改造农村道路工作,配合协调治理车站码头脏迹,汽车客运站点、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依法查处农村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五个方面的工作。

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段顺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各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牵头负责改造农村道路工作。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逐步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业旅游点延伸。尽量结合现有乡村道路,就地就近取材进行村内道路硬化,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实现村内道路等级提升。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村、生态村、旅游村等路面硬化要做到与自然人文相和谐。2016年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启动实施,2017年实现100%建制村通村硬化路,2018年完成394个易地扶贫搬迁新村道路通畅硬化工程,2020年完成200个以上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道路通畅硬化工程。实施好州级美丽宜居综合示范(区)村道路通畅硬化工程。

1.2017年2月28日前,牵头会同配合部门组织编制《楚雄州改造农村道路行动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及要求,确定工作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报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执行。(责任领导:陈斌、张兴荣,牵头单位:规划科,配合单位:基建科、运输科、安监科、质监站、地方处)

2.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项目,提高县域各种运输方式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百姓出行方便、货物集散高效。(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

3.加快推进普遍服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邮政融合,促进快递城乡普惠发展和产业链协同创新,不断优化普遍服务网络,切实改善农村邮政服务环境。(责任领导:杨在伟,牵头单位:州邮政局)

(二)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全面治理车站码头脏迹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车站”、“平安港口”创建,开展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2017年全面启动治脏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进行巩固提升。

1.完善制度,落实客运企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车站码头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建立日常清洁、检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检查维护。(责任领导:王祥、钟昆,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州海事局)

2.做细做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船舶的卫生管理,从根源上杜绝车辆(船舶)卫生脏、差,车(船)内东西乱放的现象。(责任领导:王祥,钟昆,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州海事局)

3.狠抓“厕所革命”,2018年底完成汽车客运站所有厕所升级改造。(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

4.督促各汽车客运站制定污水治理计划,加强污水治理,实施雨污分流工程,站场洗车污水排入城市排污管网系统。(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

(三)配合公安部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以城市公交体系建设为载体,重点解决出行难和打车难的问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努力创造便捷、高效、顺畅、安全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不断推进城市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落实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城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规划执行和落实。(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

2.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积极建设内外衔接、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换乘便捷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完善客运系统衔接。(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配合科室:安全科)

3.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领导:王祥,牵头单位: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配合科室:安全科)

4.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按省运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完善七彩云南·智慧出行平台系统,为公众出行提供便利;加快推进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责任领导:王祥,牵头科室: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州运政处)

(四)配合住建部门完成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的依法拆除,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以创建文明运输线为契机,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依法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以及侵占道路的违法违规建筑。同时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1.2017年,完成全州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严控违法违规建筑增量。(责任领导:周良才,牵头单位:州局路政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法规科、地方处)

2.2017年至2019年,采取先易后难,先交通自行治理,后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拆除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特别是路产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存量。(责任领导:周良才,牵头单位:局路政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法规科、地方处)

3.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每县市每年不少于50公里公路绿化示范路的要求在全州农村公路上全面推行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提升改造、注重实效”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按照“一路一花、一路一景”和“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具体要求,确保楚雄州“十三五”公路绿化美化取得显著成效。至2020年,公路宜林绿化路段绿化率达85%。(责任领导:周良才,牵头单位:地方处,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4.2020年,进行治理收尾,总结经验,完善不足,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责任领导:周良才,牵头单位:路政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办公室、州邮政局、运政处、规划科、法规科、运输科、基建科、安监科、海事局、地方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具体责任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邮政局、州运政处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制定具体措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州交通运输局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当年度要细化到半年、季度、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网络媒体的作用,采取专题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局机关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计划和信息报送

1.计划上报。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结合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制定好2017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3月15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路政科。

2.认真落实“双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制度。为统一口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州交通运输局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双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制度,抓好牵头工作,对照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就所牵头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的工作重点等方面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1、3、5、7、9、11月20日前将前两个月工作的推进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州交通运输局路政科。由路政科整理后上报州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除每双月报送提升人居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外,还应每月20日前报送《农村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月报表》和《农村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情况》两个统计表。

(路政科联系电话:3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