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1月5日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规定要求,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及概要
1.项目名称: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市、普洱市
3.建设内容
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推荐方案A+K线路全长104.476公里。其中楚雄州楚雄市境内79.068公里、普洱市景东县境内25.408公里。路线起于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止于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路线主线全长 104.476 公里,采用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米。主线桥梁、隧道共长85.175公里,占路线长度比例为81.53%。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顾仰军 电话:0878-3122993
联系地址:楚雄州鹿城西路145号 邮编:675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邮箱:2578674230@qq.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520号留学人员创业园c座6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xz.gov.cn/zfxxgk/zfxxbmgk/cxzjtysj.ht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采取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单位: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