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审计局:
根据《楚雄州审计局关于楚雄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我局逐项对问题进行了核查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对“1个事项未按计划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整改情况
根据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2020年内开工的原项目推进计划,我局将该项目列入了2020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截至目前,由于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还未办理完毕,项目主线建设还未正式启动,在2020、2021年度对该项目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暂不具备条件。在后续阶段,我局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制定年度计划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二、关于对“对同一企业多次开展不同事项抽查,增加企业负担”的整改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21〕5号)文件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现针对多次抽查问题提出如下整改办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道路运输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优化对同一事项的检查,该合并的合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三)自觉接受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监督,为我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道路运输保障。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