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全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组织工作,经征求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2023年春运工作总体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春运工作对我们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各级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的重要载体,坚持系统观念、需求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
(二)准确把握2023年春运工作形势。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落地,人员流动性大,加之疫情三年来群众出行需求受到抑制,累积的回乡过年愿望较为强烈,探亲访友、国内旅游、商务旅行等出行需求可能会在春节期间集中释放,群众出行意愿将明显增强,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经综合研判,2023年春运期间全州客流量可达94万人次(其中:公路运输客流量75万人次,铁路运输客流量19万人次),结合能源、医疗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求和客流与疫情高峰叠加、从业人员感染、安全防范压力等各方情况分析,今年春运是近年来不确定性最多、情况最为复杂、困难挑战最大的一次春运,各级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未雨绸缪、统筹谋划、稳中求进、精准施策,注重平衡,把握好度,确保春运平稳有序进行。
(三)统筹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春运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方面,加强形势研判、监测调度和工作协同,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春运工作专班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主动谋划、各司其职,积极担当、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在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多措并举降低春运疫情风险
(四)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五)组织引导错峰出行。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错峰放假或调休。引导用工量大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工息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学校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置旅游接待上限。
(六)优化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将客运服务人员纳入“白名单”,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必要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一线上岗。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七)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防疫物资、就医购药等问题。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三、多措并举优化出行环境
(八)落实保障群众出行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跨地区出行的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等要求。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水路防疫检查点,及时纠正过度管控行为。
(九)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供给。公铁水等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主动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
(十)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铁路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站内换乘中转服务,客流压力较大的综合客运枢纽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
(十一)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优化自助设备布局,推广电子客票和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登乘、进出站等顺畅有序。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分散就座。
(十二)做好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保障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具备条件的可提供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服务。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有关政策。
(十三)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州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坚决纠正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强化春运期间客货统筹,做好货运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确保能源、粮食、医药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
(十四)毫不放松抓好安全防范。高度重视当前传统运输安全风险和疫情衍生风险叠加带来的挑战,做好客流、车流快速增长的安全生产准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聚焦疫情影响下公路交通出行特点,加大对非法营运、疲劳驾驶、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督导帮扶,督促经营困难企业保障安全投入,及时排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春运期间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多渠道发布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防滑防冻防风等措施,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做好应急保通各项准备,及时铲冰除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重要客运枢纽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加强值班值守,按预案和要求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并报告信息。
(十六)强化道路疏堵保畅。提前梳理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服务区,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避免春运高峰期开展修复养护作业,春节黄金周期间原则上不开展养护工程施工。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线路。强化路警联勤联动,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五、营造和谐温暖的春运氛围
(十七)加强春运宣传和出行引导。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生动报道一线典型事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便于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引导旅客健康安全文明出行,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十八)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推广重点群体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出行便利性。
(十九)关心关爱春运一线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职工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要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地制宜、创新手段,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