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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3-1026014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文  号:
标 题:
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楚许〔2023〕004号)
成文日期:

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楚许〔2023〕004号)

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于20230331,提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新增包车运力)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包车客运

车辆数量及要求投入4辆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营运客车。

客运班线类型:

请于20231007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