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2023年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88名执法人员统一完成了换装,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和县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的执法车辆统一喷涂了“交通运输执法”标识。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委托同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方式授权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一年签订一次委托书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州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1月16日与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了第二轮的委托书。按照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履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楚雄州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组织查处跨区域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大案要案。对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和执法指导,具体行政处罚由属地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县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实施行政处罚。楚雄州交通运输州本级交通运输领域2023年未产生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许可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有行政许可事项105项,办理事项148项。2023年11月7日编制并公开发布了《楚雄州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我局行政许可统一由局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职能科室出具相应的许可审查意见,遇重大行政许可提交局务会、党组会审定后再作出行政许可,局行政审批科统一审批。2023年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210件,其中: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批54件,道路运输证配发122件,道路运输证注销1件,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15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6件,水上水下活动审批1件,船舶名称核准1件,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2件,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8件。
(三)行政检查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州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日常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共开展行政检查79次,其中:公路路政、养护、绿美公路、地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综合检查40次;公路建设领域综合检查8次;道路运输领域综合检查12次;水路运输领域综合检查15次,检查船舶48艘次;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4次。
(四)其他行政执法情况。2023年州交通运输局本级未产生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