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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517002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十二、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需提交哪些材料
成文日期:

十二、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需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四)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二)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三)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