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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03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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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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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03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 文 号: |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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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A
公开
楚交函〔2024〕16号
杨云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降低永金高速等地高网过路费收费标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益的建议》(第14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合理降低永金高速等地高网过路费收费标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益的建议》,对建议诉求进行调研、核实,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走访昆西管理处楚雄分处了解难点堵点,会商协办单位州财政局,共同商讨解决降低永金高速等地高网过路费收费标准问题。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您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州人民政府协调运营公司综合考虑,合理降低永金高速等地高网收费价格,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现行的收费政策是依照相关规定及省人民政府综合测算,在对永金高速评估后得出的综合性意见,在下步工作中,州交通运输局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申报实施差异化收费工作的通知》(云交费便〔2023〕53号)要求,鼓励、支持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结合管理路段车流实际情况、周边路网情况、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拟定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最终营造人民满意、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合理收益的双赢环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州人民政府协调运营公司综合考虑,合理降低永金高速等地高网收费价格,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境内山高谷深,地质地貌复杂,高速公路施工工程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贷款比例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经营性收费公路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2019〕33号)等规定,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路一测,桥隧分开、还本付息、投资回报”的原则,综合考虑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目前,全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普通路段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0.5元/车公里、货车0.45元/车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1.4元/车公里、货车1.15元/车公里,除普通路段基本费率外,货车通行综合费率还涉及普通路段里程占比、计费桥隧基本费率、计费桥隧里程占比、分类货车收费系数和分类货车折扣率,永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制定执行。为降低收费公路通行成本,永大高速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出台的各项通行费减免政策,如:对符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执行应急抢险救灾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等免收车辆通行费;重大节假日期间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对ETC交费车辆给予5%通行费优惠。
目前,调整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降低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需地方政府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保障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合理收益,降低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需要沿线地方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财政能力,依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行政补偿的方式进行。若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将加大地方财政部门可行性缺口补助责任,同时还需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保障。二是降低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不宜于控制债务风险。降低经营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营性高速公路正常的投资回收和债务偿还,还可能导致政府面临违约、失信、诉讼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公路交通持续健康发展。如进一步降低车辆通行费标准,将会导致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不断减少,收支缺口持续加大,并将严重影响公路基本养护和债务按时偿还,引发债务风险。三是目前,融资建设仍是高速公路建设的主要方式。车辆通行费收入是我州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偿还贷款本息的主要来源和持续进行公路筹融资建设的主要保障,降低收费标准不利于我州高速公路建设融资。
下步工作中,州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国家政策的变化,积极争取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富春 0878-3122334)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