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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函〔2024〕19号
李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农村客运市场规范农村客运秩序的建议》(第16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整顿农村客运市场规范农村客运秩序的建议》,对建议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进行充分调研、核实,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由分管领导带队到楚交集团、太阳女集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现场调研,实地走访。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解决现有的农村客运公共交通能力难以满足需求,导致非法营运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随着城乡公交一体化、农村班线公交化改造的推进,城市公交线路逐步向乡村延伸,群众出行便捷性大大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推进农村客运覆盖率,加大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三、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随着人民出行需求的增长,现有的农村客运公共交通能力难以满足需求,导致非法营运屡禁不止。”,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增加农村客运覆盖率。持续推动农村客运向“留得住、通得好、高质量”转变,提升服务品质,全面推进城际公交、城乡公交 运输服务一体均等发展,鼓励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推进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构建便捷高效的城际、城乡运输服务网和城市出行网。目前,全州已开通城际公交线路21条,城乡公交线路140条,覆盖67个乡镇554个村(社区),服务人口达150万人,农村地区的公交服务深度和广度显著增强。二是保障安全运营服务水平。近年来,我们通过推动城乡公交集约化、规模化和公司化经营,严格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客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技术技能、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和车辆技术关,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强化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有效解决了农村客运赶集、假期等重点时段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问题,大幅减少了安全事故。结合产业布局和人口分布,积极探索城乡公交、班线客运、预约响应等灵活多样的创新城乡客运服务模式。在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的同时,加快多种交通新业态融合发展,农村客运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代运邮件快件功能,既便利群众出行,又畅通货运物流“最后一公里”。三是明确运营费用。充分发挥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对建制村通客车及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农村客运价格严格按《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政府定价,让人民群众乘车更加实惠。四是加强农村非法营运车辆的整顿。全州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农村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人员密集场所等广泛宣传“拒乘黑车”,引导公众选择合法营运车辆出行,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2024年上半年,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6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1辆次,检查车辆15841辆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98件。开展联合“打非治违”出动执法人员1507人次,检查运输车辆433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6件,案件移交10件;梳理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相关信息5222条,利用大数据信息精准处理违法违规车辆345辆,有效净化客运市场。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霞 0878-324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