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07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B

公开

楚交函〔2024〕20号

董启栋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四级公路路面交通标识标线优化提升工作力度的建议》(第16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加大对四级公路路面交通标识标线优化提升工作力度的建议》,对建议反映的诉求进行充分调研、核实,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2024年8月28日,我局相关同志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你们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加大对四级公路路面交通标识标线优化提升的工作力度。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由州人民政府牵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四级公路路面交通标识标线优化提升的工作力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公路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车流量日益增大,加之长期日晒雨淋,原有的路面标线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破损、模糊不清等情况,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隐患。长期以来,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含路面交通标识标线)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组织验收后投入使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州交通运输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大中修养护资金,并将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含路面交通标识标线)纳入大中修养护工程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组织验收。2023年全州共安排养护、安防工程补助资金15831.5万元,其中,南华县1930万元,占全州下达养护、安防工程补助资金的12.19%,比全州平均水平高2.19个百分点;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下达养护资金16950.996万元,其中,南华县2141万元,占全州下达养护养护、安防工程补助资金的12.63%,比全州平均水平高2.63个百分点。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督促管理,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建设、养护、安防工程组织实施相关要求,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含路面交通标识标线)纳入建设和养护工程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组织验收,同时,加强对在建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加大在养护阶段将路面交通标识标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组织验收的督促力度,推动公路运行安全畅通。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本勇 0878-312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