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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5012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交函〔2024〕23号

 

刘应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州农村公路管养力度的建议》(第21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交通运输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局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分析研究了《关于加大全州农村公路管养力度的建议》,结合我州农村公路管养现状,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由分管领导会同相关科室,对建议内容逐项研讨。2024年8月29日,我局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您对我局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上级补助资金(乡道按照3500元/公里/年、村道按照1000元/公里/年给予补助),日益上涨的物价使农村公路的养护成本越来越高,该部分资金仅能保障乡道公路的日常小修保养,无法对损坏的路面、边坡、涵洞、桥梁等进行维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责任主体落实,各年度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标准、补助政策根据省级周期动态调整确定,各类养护资金专款专用,除小修保养的日常养护资金外,每年上级还下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交通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预防性养护及桥梁养护等专项养护工程。二是关于“乡镇政府的配套资金和村组集体资金,该部分补助资金相对薄弱,而村道的养护资金来源上级政府没有明确方案,缺少稳定渠道,加之我州大部分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复杂,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汛期坍方较多,道路晴通雨阻情况突出,雨季水毁保通资金需求量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部分农村道路处于失修状态,直接影响农村公路的正常运行、行车安全及长远发展”。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政办通〔2021〕1号)已明确规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省级承担30%,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50%。省、州财政每年均按比例配套到位并及时下达到各县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督促有关县市配齐日常养护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水毁补助资金,加大对全州农村公路管养力度。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入库工作,尽快将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村道公路全部列入农村公路数据库,将重要村道提升为乡道,重要乡道提升为县道,加大上级资金补助的里程基础,逐步实现有路必养”,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州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管养要求,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入库工作,每年通过电子地图数据库系统及时更新完善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数据,待年终省级部门养护年报统计工作审定后纳入列养和补助范围。目前,农村公路提级工作审核严格,主要针对红色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有助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道路进行申报,由县市提交提级论证材料后,州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省级部门推进审核认定。

二是关于“进一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加大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路汛期的坍方清理等水毁保通资金投入,确保公路畅通,群众安全出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农村公路各年度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标准、补助政策根据省级周期动态调整确定,目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除省级承担的30%外,其余70%分别由州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50%,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执行。“十三五”以来,全州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州级日常养护资金每年纳入州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进行保障,全州共投入各级养护资金8.9亿元,通过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等工程作业及时消除路面病害,逐步修缮损毁路面,持续提升路面技术状况水平,2024年,省级部门考核分配楚雄州日常养护资金4265万元,资金奖补规模全省第一,保障楚雄州日常养护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同时,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加强汛期隐患风险排查处置和应急物资、设备调配,做好重点路段监测警示,督促巡查人员及时通过交通应急系统录入隐患及灾毁信息,为争取省级灾毁补助资金提供支持依据。

三是关于“进一步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思路,充分发挥现有的养护管理体制、机制的作用,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农村公路养护积极性,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责任,合力攻坚,全面加大路产路权的维护管理,依法处理公路两侧违规搭建、和超限运输等损坏农村公路行为,切实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州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每年参照省级考核标准对10县市管理养护工作开展年度考核,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提取10%州级日常养护配套资金奖补上一年度考核前5名,同时,全面推进“政府考核”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实绩考核,通过政府监管、行业检查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常态化推进流动治超与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护公路设施及人民群众安全。今年以来,全州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230人次、交警2042人次,检测车辆26.64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925辆,农村公路查处损害公路、侵占路产路权等路政违法案件132件,罚款40200元,全面维护路产路权。

感谢您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富春 0878-312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