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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交函〔2024〕43号
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提案》(第29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是滇中交通枢纽,综合交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全州新能源资源与供应充足丰富,是云南省光伏最佳资源集中地,有效光照时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楚雄州是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开发潜力强州。开展交能融合试点建设,将促进交通、能源两大板块共同发展提升。
一是关于“建立健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加强向省交通运输厅、州委州政府工作汇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林草局、供电局等部门,打破行业制约,探索制定交能融合建设的协调机制、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和全环节技术标准规范,持续探索集新能源生产、存储、供应、消纳于一体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于“做好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将楚雄州作为交能融合试点地区,探索构建新能源富集区交通基础设施和能源融合发展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楚雄州在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低碳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任务(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4〕1356号)文件,公布了绿色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任务入选第一批试点名单,楚雄州全域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获批交通运输部第一批绿色低碳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同步进行交能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其中,以永大高速为载体的永仁至大姚高速公路交通与能源融合示范项目是全州首个“源网荷储充碳”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建成后运营25年累计上电量为3.9亿千瓦时,生成绿证39万个,将为未来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提供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引领性强的技术借鉴。专项试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与创新性。从政策机制上,为未来交能融合工程建设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场景模式;从技术与方法上,能创新解决交能融合在规划设计、能源收集储存、智慧管理等方面的关键科学问题;从实践落地上,本试点示范规模、综合性和全面性上都处于领先水平;从标准规范上,为交能融合发展提供了适用性、可操作性和引领性强的技术规范借鉴。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抢抓试点机遇,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域深化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为全国、全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贡献楚雄智慧和力量。
感谢你们对楚雄州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天俊 0878-312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