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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4-0926011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10100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65号),为州交通运输局下属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2.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3.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4.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5.监督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6.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及执法装备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交通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服务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道路运输发展新格局,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道路运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1.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学习打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1月,常态化组织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6次;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围绕深化交通执法改革等内容开展7个方面的调研课,支队领导班子深入各执法大队基层、企业生产一线、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调查研究121人次,解决问题69个。

2.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共管责任,持续深化“清廉交通”建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层层落实责任。1至11月,支队队务会议3次专题分析、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与支队机关各科室签订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和单位群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网络强国、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单位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三是从严从实、抓常抓长、落细落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具体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按规定在全系统内完成了“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和“中梗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

3.始终坚持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规范化迈进。

(1)管理和服务对象情况。截至2023年11月,全州共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1.1万户,从业人员3.8万人。其中,客运经营业户26户,货运经营业户7556户(危货运输9户,国际道路运输8户),城市公交企业14户,城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8户,网约车经营业户47户,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53户,机动车维修企业3027户;联网检测机构28户,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21户,有地方高速公路180公里、地方管养的省道536公里、县道5193公里、乡道7224公里、村道9247公里;水运通航里程201.8公里,有营业运输船舶32艘。(2)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牢执法基础,州交通运输局、10县市交通运输局与州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分别签订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书》,保证了全州交通执法机构在委托权限内开展执法工作;统一制作《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案例文书范本》,对各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全面评查;厘清州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共计109项,制定《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政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统一规范了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等的安全执法检查表。强化执法保障,全系统配发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协调争取,州交通运输局已将1辆执法执勤车连编带车划入州支队,支队执法执勤车、各大队公务用车已按2023年1月13日实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规范涂装交通运输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并完成车辆信息变更。着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开展了全系统全员执法培训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大讲堂,全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3年以来,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过程中普法教育2907人次;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1-12月,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累计完成职工教育培训2042人次,同比增长165.89%。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增强,大力开展“两客一危一网”重点领域违法整治,强化“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监督专项整治等。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7916人次,检查车辆21653辆,办理案件2466件;配合公安交警联合检查1015次,检查车辆11907车次;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61户;排查维修企业886家,发放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245余份,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维修企业24户、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维修企业8户、擅自改装车辆70辆;加强对全州通过政府公示的64户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办理公路路政执法案件23件,对2022年度内全州35辆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按照“一超四罚”进行处罚;梳理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相关信息1.4万条,19次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进行检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7辆;加强信用监管,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全州交通执法系统录入量23378条,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完成数据归集203条;1件网约车行政执法案件被省交通运输厅作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供参考学习借鉴。全面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6次,印发工作文件7个、简报4期,召开专题调度3次,对10县市执法大队开展督导检查3次。截至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共收集到问题线索204个,所有问题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并认真整改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开展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安全)检查,联合州交通运输局航务科、地方海事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安全检查)4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2个,已责成航运企业及经营者进行全面完成整改。指导元谋大队依法处置“三无”船舶。对金沙江流经地大姚湾碧、永仁永兴、元谋江边渡口和航运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投诉办理,及时办理12328服务监督热线收件847件(举报投诉766件、信息咨询29件、意见建议52件),所有案件全部在时限内办毕并按时回复投诉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满足条件的轻微违法事项,采取教育引导方式,告知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与当事人签订《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免于处罚,2023年11月底,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606件,免罚金额68.38万元。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道路运输总体安全稳定。

一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00人次,检查企业692户次,排查车辆1911辆,排查重大风险3项,治理3项,解决突出问题15项,约谈警示23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发放宣传告知3549份,检查车辆200115辆,检查企业2146户,排查非法车辆616辆,消除隐患1653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检查企业2144户次,排查车辆17984辆次,检查船舶155艘,自检自查安全隐患295条,发现安全隐患794项,发现消防隐患60项,整改问题隐患1022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885人次,检查企业2183户次,排查车辆11909辆次,排查一般隐患1464项,排查重大隐患28项,治理一般隐患1458项,治理重大风险隐患20项,解决突出问题23项,行政处罚705件,约谈警示100次。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物流安全整治工作和渣土、商砼工程运输车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9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1辆次,检查货运车辆5913辆次,检查源头企业及货运企业112户次,发现问题58项,共查处涉及渣土车、商砼车违法违规案件395起。三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攻坚工作。全州道路运输行业持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369人,2023年以来全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对风险企业进行安全提醒及安全生产约谈48户次;旁听列席企业安全会议84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4场180人次,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应急演练2场77人次;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36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7辆;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排查消防隐患62项,全部整改完成;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检查对象31户,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结果公示率100%;完成两类关键人员考核3期25场,考核合格109人;完成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16397辆,网上审验车辆5158辆,审验比例88%;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342家。四是以“数智”赋能安全生产。依托楚雄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大对“两客一危一网一货”车辆的动态监控监管,目前平台已接入4448户,车辆9928辆,截至11月底,完成省平台安全隐患治理工单99.81%,州平台安全隐患治理工单96.74%;周报、月报治理率85.24%;每月抄报交警、应急部门违法违规及不良驾驶行为的函,已完成10期,抄告违法违规4300条/次、不良驾驶行为150条/次。自2023年10月下旬起,固定每周两次向州交警支队抄告疑似疲劳驾驶及不文明驾驶行为信息8批次。截至11月发生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5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同比2022年事故起数下降28%,死亡人数下降53.8%,受伤人数下降30%。

5.始终坚持服务为先,持续优化道路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稳增长工作。

(1)坚决落实稳增长工作要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1至4季度错季)4.2%,全省排名第9位;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增速(错月)12.8%,全省排名第6位;教育工资总额增速(1至4季度错季)6.3.%,全省排名第10位;1-11月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错月)0.4%;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营业收入增速(错月)-2.9%;全年新增道路运输市场主体3980户。(2)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1至11月,楚雄州道路运输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办件量达到26228件,网上办件量交通运输行业居全省第一;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的应用,截至11月底全州共成功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8290本;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简称货车司机)从业资格管理改革,2023年8月至今,已成功为242名驾驶人员办理《道路货运从业资格证》。

6.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道路运输新发展格局初步构建。持续巩固农村客运“运营好”成果,截至11月,全州103个乡镇1105村(社区)通班车率、建制村通班车率均达到100%;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客运一体化发展,2022年全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评价在全省排名第二,全州开通城际公交线路21条,发展12条定制客运班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显著,目前全州已开通客货邮线路239条,代运邮件快件客车273辆,农村货运班车84辆,建立客货邮服务站点402个,覆盖农村乡镇人口85万人,日均派送货物3.69万件,2023年实现经济效益1700万元,其中带动收入520万元,节约运输费用1180万元。楚雄太阳女集团“农村客运+乡村物流”服务品牌上榜交通运输部全国第二批、双柏县“交通+电商+邮政”和姚安县“农村客运+客货邮”上榜交通运输部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累计上榜数量居全省第1位;持续强化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工作,25个客运站开通电子客票服务,截至11月,全州共售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2381236张;网约车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截至11月全州网约车双合规率在全国257个排名城市中排119名,全省16个地州中排第四名;道路旅客运输客运量大幅上升,2023年春运、五一、中秋、国庆共完成客运量76.41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04%。二是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和道路运输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截至11月,我州共有公交车904辆,新能源车占比75.7%;出租汽车2842辆,新能源车辆占比76.3%。1-11月,我州新增公交车57辆,新增新能源车辆占比91.2%;新增出租汽车1010辆,新增新能源车辆占比97.6%。三是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在全州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自检自查工作;楚雄州锦星投资集团楚雄市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经营备案,填补了我州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空白;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截至11月底,通过线上继续教育学习人员412人;稳步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工作,完成出租汽车(巡游、网约)驾驶员区域科目考试题库更新,截至11月,全州共报名学习机动车驾驶36390人,培训结业31892人(不含摩托车类),组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2211人次,考试合格2078人,合格率94%;共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6435本。四是规范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对9万余份从业资格档案进行了初步整理,清理出应注销从业资格信息“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46345条;应注销从业资格信息“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4471条清理出应注销从业资格信息“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10条。

7.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1)扎实推进队伍管理的基础工作。2023年开展全系统“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形成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服务争先进位的大比拼氛围;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了《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控制手册(试行)》等系列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运行机制。(2)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1-11月,共收文件5644份(包括纸质文件197份和电子公文5447份),同比下降1.7%;审核下发公文212份,同比下降1.4%。(3)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持续派驻双柏县爱尼山乡麻海村工作队员1名,召开3次队务会议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支队领导3次深入帮扶村调研,干部职工2次入户;开展消费帮扶助力群众增收工作,干部职工通过供销e家购买脱贫产品7650元,购买定点帮扶村各类农副产品8000余元;积极协调助力村组公路建设,麻海村至大岭岗村4.22公里农村公路于11月开工建设。(4)着力开展创建活动和受到表彰。2023年支队被评为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和园林单位;1人被表彰为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推荐为云南省“双碳”贡献奖能源类先进个人;在全州交通执法系统开展评优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行业上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1人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2022年度“最美货车司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党总支(人事科)。我部门无所属单位。下辖10个县市副科级执法大队,分明为:

1.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

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

3.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

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牟定大队

5.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

6.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安大队

7.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

8.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

9.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

10.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795274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1942.34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01.79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9410.38元,增长39.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9293.75元,增长3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6.63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预算了6个项目,共计安排资金1539900.00元;二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三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四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7959379.18元。其中:基本支出5761142.79元,占总支出的72.38%;项目支出2198236.39元,占总支出的27.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50285.08元,增长39.42%。其中: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8407.87元,增长8.03%;项目支出增加1821877.21元,增长484.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预算了6个项目,共计安排资金1539900.00元;二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三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四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1142.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81043.26元,占基本支出的8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099.53元,占基本支出的1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8236.39元。其中: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98236.3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办公楼屋顶防水等项目维修经费149307.39元,开展联合打非治违工作经费50000.00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配发经费425725.00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立补助经费49997.86元,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17436.84元,附属设备设施维修恢复建设经费700000.00元,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统筹部分)奖励资金605769.30元,楚雄州客货邮融合发展专题宣传片委托业务经费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194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相比增加2259293.75元,增长39.76%,主要原因是:一是今年预算了6个项目,共计安排资金1539900.00元;二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三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四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74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23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58260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8%。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综合绩效考核和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党报党刊征订费等公用支出;二是配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三是附属设备设施维修恢复建设;四是开展联合打非治违工作等费用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6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5042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5456.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5%,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42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545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9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相关制度,厉行节约,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决算数控制在预算数以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655.66元,增长8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691.66元,增长8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64.00元,增长65.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单位机构改革,上级部门前来指导检查,公务接待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相关地州交流执法改革往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099.53元,比上年增加8064.77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受当前社会经济、物价水平等影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办公经费略有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5809963.28元,其中,流动资产265542.03元,固定资产1253463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9783.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685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5479.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6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6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6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1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