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5-0311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航务局2025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航务局2025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水路运输市场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省航务局制定了《2025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认真总结对照上年度核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清理,通过“云南省水路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核查板块完成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及上报资料的完整、准确及规范。

二、核查时间及对象

(一)核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二)核查对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经营资格或进行备案的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船舶的营运资格。

三、核查内容

(一)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以及营运船舶的经营资格保持情况;

(二)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备案情况;

(三)水路运输经营者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与履职等情况;

(四)经营者及其经营、管理的船舶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船舶超范围经营、船舶“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船舶违规超经营范围经营问题;

(五)水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从事客运船舶和“夜游船”企业的专项核查;

(六)上次核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经营者对于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核查工作流程

(一)各县(市)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核查工作,做好《辖区内经营者情况汇总表》、《辖区内所属营运船舶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通过“云南省水路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上报《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2025年度核查报告书》,并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核查报告书》纸质件。水路运输及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还应根据上述核查内容提交其他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各县(市)水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接受核查的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出具核查结果。对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在核查报告书“核查结果”栏签署“合格”并加盖公章;对接受核查的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核查报告书“核查结果”栏签署“已核查”;对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或营运船舶不符合经营资格条件的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以及未参加年度核查的,按照《通知》要求办理,并督促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经营资质、资格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船舶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台账,督促其在整改期做好整改及实施清单逐一销号管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者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职责依法依规严格调查处理。

(四)已纳入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的企业和船舶,各县(市)完成核查工作后,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核查结果及资料通过“云南省水路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州交通运输局航务科审核后上报省航务局。

五、其他要求

(一)年度核查是水路运输管理的重要监管手段,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统筹安排,加强宣传和引导,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通知》精神,结合本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核查工作。

(二)加强对水路运输企业及专职管理人员的动态监管以及核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不能按期改正、整改到期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三)核查工作中应加强服务,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指导帮助核查对象通过“云南省水路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报《核查报告书》。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在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请各县(市)于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核查工作总结(应包括年度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问题整改、处罚情况等)上报州交通运输局航务科,联系人:马云,联系电话:3137015,电子邮箱:411479305@qq.com。

附件: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2025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方案.doc
附件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