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州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第0037号)已收悉。经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强化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切实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细化部门职责,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整体效应,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营商环境存在问题进行专业把脉、集中 会诊,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合力”的建议
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州委、州政府着眼全局,对全州营商环境工作“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实施。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高位推进工作机制,下设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发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社会法治环境等6个专项组,分别由州级领导牵头负责各自领域环境营造工作,并由州营商办统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各县市均成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任务负责人,有效确保了全州各项改革任务协同配套、整体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结合实际构建富有楚雄州特点的营商环境“1+5+4”工作体系、营商环境“8个1”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对标省级要求,对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形成了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楚雄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近期、中期、远期的符合楚雄实际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我州紧跟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步伐,建立健全我州营商环境“1+4”考评体系(“1”即每年开展1次营商环境年度评价,“4”即按每季度开展1次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每年开展4次)。并及时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年度制定下发的《云南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制定《楚雄州县(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营商环境相关指标评价重点、流程、办法和标准,精准提升营商环境指标。下步,我州将进一步围绕您所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加快形成全州上下、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优化改进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二、针对您提出“强化督促检查和政策落实。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和巡察重要内容,全面检查和评估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履职情况。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协商督办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并进行及时交办督办,督促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以政策落实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建议
督查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州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全州营商环境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及时组织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州人民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督查和巡察重要内容,2020年11月,州人民政府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先后到10县市、涉及营商环境评估指标33家州级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共召开座谈会14次听取专题汇报,并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深入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询问窗口服务人员,现场询问办事群众、随机走访企业等方式了解情况。督查结束后,及时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2021年,根据2020年省对州营商环境反馈楚雄州存在问题,州营商办组建工作专班,深入10县市、州级18家责任牵头部门分析指标、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精准整改,进一步厘清县市和州级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思路,有力确保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二是人大、政协监督营商环境作用充分发挥。2019年,州政协成立了“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由州政协5位副主席分别任5个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组组长,深入到全州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开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了《州政协对全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专项民主监督的意见》。在2020年政协楚雄州十届四次会议上,民进楚雄州委、州工商联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17号)交由州政府办公室主办,州政务服务局、州委编办、州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会办,同时列为重点提案由迟中华州长领办,充分发挥了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2021年,州人大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列为人大年度视察内容,营商环境监督氛围日趋浓厚。三是进一步铸牢营商环境工作监督基础。在《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中,我州用第六章整个章节共7项条款,对如何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提出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监督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行业协会代表及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城乡居民代表等担任。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谋划阶段。四是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楚雄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我州将探索建立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本地区营商环境改革重大事项开展研究论证,提供决策参考、技术咨询和评估意见,监督营商环境改革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并协助政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作为今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
下步,我州将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加快出台并落实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以及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研究完善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实施细则,更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针对您提出“强化领导干部营商环境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式,考真考准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部门和领导干部政绩,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政绩考核结果运用,鼓励担当作为,鞭策懒政怠政,形成政绩考核的强大合力”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州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有效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近年来,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工作。一是坚持参加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20年,我州参加了省对州市每半年1次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2次,参加年度省对州市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工作1次;组织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州县市开展季度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4次,通过参加、组织第三方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州级相关部门和10县市人民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切实达到了以评促优、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的。二是及时组织营商环境民意测评。2020年借助全州开展“四万三进”(即“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优、办万家事”和“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活动契机,精准施策发力,在疫情背景下创造性开展“六个一批”工作,编印《营商环境问卷测评》5万份,向11类市场主体开展营商环境调查测评。收回的有效问卷中,评价“较好”以上的有37108家,占总数的98.49%。并根据测评结果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楚雄州营商环境调查问卷情况分析报告》《楚雄州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楚雄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情况分析报告》《楚雄州中小、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报告》等一批报告,为全州推动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把握营商环境工作重点、制订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强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印发《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督导考核办法(试行)》。在考核对象上,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在考核方法上,采取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主,日常考核为辅,日常考核采用加扣分制,实行“季考核、年评定”方式进行。季度考核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红黑榜”成绩为准,年评定在季考核的基础上,由州营商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年度综合评定;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年终评定在州大比拼中按照当年优化营商环境在州大比拼中担当履职目标总分值所占权重计入比拼成绩,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下步,我们将在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楚雄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定期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拓宽市场主体评价营商环境和投诉举报的渠道。常态化设置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和投诉举报;及时将投诉举报问题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对于您的建议、意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州营商环境建设,共同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福贵 0878—616396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