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2-0923001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5日 | 文 号:楚政服复〔2022〕1号 |
标 题: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
成文日期: |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李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系统推动我州营商环境建设的提案》(第167号)收悉,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与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全面性系统性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以细化落实《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统领,对标中国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以全面性、系统性思维提升楚雄州营商环境”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尤其是今年以来,坚持系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省对应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组长”制,由州长总负责。下设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贸易、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包容普惠创新5个专项组,分别由各领域分管副州长担任组长、涉及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印发了楚雄州2022年“投资贸易审批提速、办事流程手续简化、智慧政务服务提升、企业诉求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权益保障、企业扶持措施公开、惠企政策落实兑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商环境评价、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了《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压实指标工作任务。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的14条措施》,将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涉及的18个一级指标,61个二级指标,分级细化到27个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二、关于“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获得资源配置,公平获得要素保障的市场环境”建议
今年,楚雄州加大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打造,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要素保障。一是健全推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由26家州级单位参加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督局,牵头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全面清理政策措施。组织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共清理存量文件1699件,其中:废止文件4件,修订文件1件。对增量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314件。三是加大工作检查督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强化,紧扣民生和社会热点,重点排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运输等公用领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达成垄断协议等垄断违法行为。
三、关于“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融资力度,全力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在支持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发展效果显著。一是加强产品创新,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引导银行机构差异化定位,改进信贷产品技术和贷款服务方式,持续研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二是不断降低担保费率。目前我州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逐步降低,最高时期的2.5%/年,低于政策规定3%/年0.5个百分点;2017年11月,根据州政府的要求,降低至2%/年;2019年1月起,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要求,对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和“三农”贷款,按1%/年收取,对500万元以上的小微和“三农”贷款,按1.5%/年收取;其他贷款按1.8%/年收取。今年以来,对疫情防控“保供”企业免收担保费,对“复工复产”企业减按0.5%/年收取。三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规定,给予涉农担保贷款企业1.5%/年的担保费补贴,通过“降低担保费+财政担保费补贴”方式,实现了全州涉农担保贷款“零”费用担保。截至2022年1季度,全州3户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7235万元,比上年增加8885万元。在保户数6019户,在保余额12.93亿元,比年初增加0.37亿元,增长2.9%(其中:支农支小在保户数6005户,在保余额12.51亿元,占比96.75%),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4.28倍。
四、关于“整顿规范中介市场,降低中介收费,提升中介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议
2021年以来,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克期完成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并以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一是高位推动,做好宣传发动。及时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8号),明确了专项整治责任、时限和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了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二是精准排查,开展事项调整。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涉及州县层级“直接取消的事项”7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12项;对照《云南省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涉及州县层级41项;对照《云南省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涉及州县层级37项中介服务事项。并率先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取消、新增和修改完善工作。三是统一思想,扎实推进整改。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省反馈我州存在5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照单全收,并结合楚雄州实际,举一反三查找到5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一并纳入整改,明确了整改责任、时限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并在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调度、总结分析、部署落实过程中促进整改责任部门抓好整改,确保顺利完成整改任务。下一步,将全面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全面强化监督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思维和工作作风,实施审慎包容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企业出了问题,要按企业自查整改,检查完善整改的程序进行,慎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建议
近年来,我州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执法岗位所需法律知识。认真落实“双随机”检查,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实施行政处罚前,充分考虑必要性、合法性、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损害。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实行“首错免罚”。二是执法监督持续强化。制定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纷解决机制和容错机制逐步完善。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文件要求,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法制审核清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信息及时按要求全部公开。三是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依托在以往探索实践中获取的大量实际工作经验,以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为着力点,围绕市场主体在即时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地址变更、歇业备案等方面存在若干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纠正、改错的机会,不轻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尽量避免市场主体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合同签订、评先评优等方面受阻,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我州良好营商环境。
六、关于“切实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专心发展生产。尽可能减少部门对企业的干预,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安全环保、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要避免多头、重复、交叉检查,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减少重复报表报数”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加快数字化引领政府服务步伐,为企惠企服务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开展“双随机”监管;加强“清单两库”建设,统筹制定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50类408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9项。建立“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通过省级平台共建立市场检查对象名录库281640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326人。统筹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全州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852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342项。10县市和州本级共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109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10411项。并将抽查结果全部通过省级统一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信息平台、自建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二是强化联合惩戒,落实信用监管。积极推进运用协同监管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获得荣誉等方面对366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资格审查。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承诺制度。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承诺,并应用到登记注册、信用修复等各个环节。推动落实企业信用承诺,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34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守法经营承诺制,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共同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三是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全量归集,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整合归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侵权假冒治理、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的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及时归集录入一体化系统。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七、关于“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及时全面履行对民营企业的承诺和合同,对因受市政工程或公共项目施工影响而遭受经营损失的商家给予必要的补偿”建议
今年以来,楚雄州围绕“楚雄诚信”营商品牌,健全制度,实施“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1年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共归集650万条信用信息,第三季度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评估全省第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巩固两年来楚雄州社会信用建设取得的成果,夯实社会信用建设基础,构建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增强公民信用意识,维持诚信文化宣传效果,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度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州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10县市相关部门进行考核。更好地评价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楚雄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推进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梳理完善我州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加强横向联通,督促各州级部门归集相关信用信息和“双公示”信息,增加归集水、电、气、通讯、物流信息,加强纵向联通,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国家下发的联合惩戒红黑名单,重点名单等信用信息,督促县市及时、全面、准确归集本区域内信用信息。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符合修复条件,并且有修复意愿的企业,做到100%修复率。实施联合奖惩,推动信用应用。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做到凡办必查、应查尽查,确保守信得到激励、失信受到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采取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现场调研、重点约谈、召开问题反馈汇报座谈会、重点监管、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措施,实现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清零。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务失信记录逐步建立健全,将各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政策落实兑现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各类合同。
八、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厉行减次数、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切实降低企业项目投资的时间成本、制度成本,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强化对科及以下经办人员在新业务、新业态、新政策方面的培训,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内容,特别做好如涉外企业等一些专业领域的业务咨询和服务,给予企业急需的帮助,以企业关注和需要为切入点,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惠企政策的真正落地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企业及时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和享受到策”建议
今年以来,楚雄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务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实施办事流程简化行动。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高效化。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对有法定办结时限要求的事项,承诺时限在已压缩50%基础上,一律再压缩10%以上;实行一般性事项在同一部门的审批流程不超过受理、审核、决定3个环节,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编制主题化办事清单,推行主题化办事,实现“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次申报、一口反馈”,不向企业和群众索要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二是实施楚雄州企业诉求及时响应行动。建立企业服务专线。12345政府热线功能不断拓展,企企业可通过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企业诉求,实行企业服务专人接听、专项受理,提供专门服务。用好企业诉求专网。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在本县市、本部门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诉求举报,及时分办诉求举报问题,全程网上跟踪办理,按时办结,实现全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整改率、办结率分别达100%。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在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企业服务窗口,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建议、意见、投诉等诉求。当好企业服务专员。明确入驻州、县市政务服务大厅涉企服务部门的首席代表为部门企业服务专员,并对外公布,企业可直接向服务专员反映诉求。三是实施楚雄州惠企政策落实兑现行动。建立线上“一网式”惠企政策服务。抓住“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在楚雄试点建设契机,基本完成平台建设准备工作,并积极探索政策发布、查询、兑现“一网通办”,企业“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完善线下“一站式”惠企政策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分类汇总各级政府的各类助企惠企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同时,持续增强“四万三进”活动实效,网格化、清单化压实“三进市场主体”责任,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市场主体,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
九、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新时代下的企业和政府关系行为准则,规范政商交往,明确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而清单。评选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理解、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狠下功夫,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实施《楚雄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关于最大限度激发民营经济人士活力推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方案》《楚雄州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清廉楚雄”建设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党政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扎实抓好“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和“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各项措施落实,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新创业活力。二是畅通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州工商联积极推动开展“党政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邀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宣讲、解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各种协商会、座谈会和政情通报会,定期不定期收集非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畅通反映问题诉求的“直通车”平台,使党委、政府及时了解掌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党委、政府不断改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三是扎实开展民营企业评议评价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94号)精神,楚雄州工商联每年组织不同层次的400户左右民营企业(含规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省、州、县(市)三级30多个涉企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质量、效率、态度、廉洁等方面,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价和打分,并加大评议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相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合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十、关于“构建高度开放的社会文化环境。打造稳定安全公共环境,提升教育水平和规模,提升文化品位和品质、打造优美生态的人居环境,为在楚雄发展的企业和人群提供优质的宜居宜业环境”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不断加强城镇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园林、绿地、主题公园、休闲、运动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公共安全、教育、医疗保障水平,城市品位、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人与城市和谐发展,宜居宜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加强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利用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世界级名片和记述生命起源的生命走廊、记述地球沧桑巨变的奇山异水走廊、记述中原文化、古滇文化、民族文化、边陲文化相互激荡、交相辉映的古镇文化走廊、记述彝族古老神奇历史的优秀彝族文化走廊的“四大走廊”等人文资源,打造彝族文化品牌,文化开放与包容度不断提高。二是建设更加安全的城市。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制机制不断健,持续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城市韧性,安全底线不断筑牢,用城市的温暖吸引不断增强。三是强化教育保障服务。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逐步建立健全,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县市城镇学校,千方百计增加县市城区学校学位供给,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逐年增加。四是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快绿色生态保护和修复,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为核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改善空气质量,推动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天蓝、水清、土净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十一、关于“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或群众说了算的标准,落实好云南省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对通过调查问卷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主动分析查找短板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对县市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把企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评价烈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核内容”建议
近年来,楚雄州树牢“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的理念,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当“裁判员”,以企业和群众的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和群众的感受为第一感受,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为落实好云南省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楚雄州先后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文件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43号)《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管理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措施,用好用活“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投诉和调查问卷功能,确保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畅通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州、县市两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投资促进、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在部门和行业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并通过微信等方式推送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至各类市场主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办事窗口张贴问卷和投诉举报二维码。三是加强平台投诉受理办理。建立了“日巡查、月总结”制度机制,按照每件投诉举报件办理时限为10天的要求,及时对投诉件进行办理。目前,全州受理有效投诉件129件,办结件103,办结率达79.8%。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州营商办定期对问卷反馈问题整改、投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通报,有效促进全州各类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再次感谢你对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也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州营商环境建设,共同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旭勋 0878—608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