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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1012008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答复

孙习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执法和政务服务力量保障巩固深化扩权赋能改革成果的建议》(第0198号)收悉。经与州市委编办、司法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围绕加强基层治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基本目录》《指导目录》)(云政发〔2023〕9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3〕1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9号)等文件精神,以扩大基层改革为抓手,整合乡镇末端力量,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向基层赋权扩能,使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升全州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依法赋予乡镇部分行政职权

按照“权责相称、依法依规、宜放则放”的原则,楚雄州审改办认真指导督促各县市坚持把群众关心关注、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下放基层,推动实现“基层事基层办”。指导各县市要综合考虑乡镇区域位置、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经济规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原则,在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的前提下,研究分类赋权事项到各乡镇。目前,楚雄市全面承接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省、州地方立法明确规定由乡镇行使法定行政职权82项和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26项,梳理出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形成了“1+3”清单(1张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清单、3张赋权特色清单)。明确乡镇法定职权10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全市15个乡镇赋权事项分为三类:一是赋予鹿城镇、东瓜镇行政职权121项,承接事项比例占省指导目录的85%,赋权范围为市城管局管辖范围以外的本乡镇区域,市城管局管辖范围内继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二是东华镇、大过口乡在2021年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赋权的基础上再赋权42项;三是赋予子午镇、紫溪镇等11个乡镇行政职权124项。按照“一乡镇一清单”的原则,编制印发《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5个乡镇共梳理出8大类共3852项行政职权。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楚雄州审改办主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与州委改革办、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协同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商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州审改办严格督促各县市认真履行好赋权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建立健全“乡镇点菜、县级赋权、可退可换、及时调整”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乡镇“接不住、管不好、用不着”的赋权事项及时研究,按程序做好动态调整准备,防止出现“甩锅式”放权。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流动,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楚雄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楚雄市对口联系指导乡镇“三整合”改革工作制度》《楚雄市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协调机制(试行)》《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试行)》《楚雄市乡镇行政职权承接运行实施方案(试行)》《楚雄市“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试行)》等6个配套制度,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同向发力”工作格局。同时,采取“减上补下”的方式下沉编制。2023年楚雄市为乡镇及派驻机构补充招录公务员36名、事业人员69名,2024年计划为乡镇补充招录公务员27名、事业人员28名,给予改革试点乡镇子午镇、西舍路镇工作经费20万元,给予其他乡镇工作经费10万元,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下沉。

三、整合资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按照省政府9号文件精神,楚雄州切实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将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有力夯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工作基础。州审改办积极督促各县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分行业、可操作、有实效的培训方案,压紧压实相关执法事项、委托实施事项的业务培训责任,灵活采取集中培训、分行业分领域专题培训、“线上+线下”跟进指导、蹲点教办、跟班轮训等多种方式定期对乡镇执法人员、窗口审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技能培训,确保乡镇审批服务人员能批、会管、批好、管顺。楚雄市审改办采取“月调度”机制对业务培训及办教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赋权事项乡镇有效承接。目前,全市已组织开展9期“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举办1期下放行政职权业务培训班,市属16家主责部门分专题开展专题培训,15个乡镇审批服务及执法应急人员实现培训全覆盖。全市统筹基层职能职责、人员队伍、信息平台等资源力量,实行乡镇“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基层治理”一体协同,“编内+编外”力量整合,统筹应急、安全生产、林草、水务、消防专干、退役士兵、派驻乡镇各类执法队伍等力量,统一由镇党委政府指挥调度,打造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强化统筹推进“智慧办”

楚雄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州政务服务局(审改办)积极指导各县市持续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为群众经营主体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安排部署,有序整合完成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建成并上线运行政务服务“排队取号”系统、“好差评”系统和智慧政务平台,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功能作用,真正实现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为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快捷、智能的办事渠道。积极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少跑动”,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由“计日办”向“计时办”转变,由“窗口办”向“指尖办”转变。每年投入近20万元全面接通全市154个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打通了省、州、市、乡、村五级电子政务网“最后一百米”,实现市乡村一体化平台线上查询和申办受理,可提供市乡村三级协同办公系统公文互传、连通视频会议系统等服务基层功能。评价从“投诉举报为主”向“点赞表扬为主”转变。“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办件量150万件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好评率100%。

五、强化规范提升服务水平

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指导各县市深入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全州涉企审批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一窗通办”,经营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目前,全州各县市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单事项和个人事项实现“一次就办好”。按照“审批标准化、监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楚雄市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提供的材料清单统一,同一部门相近、相似的审批程序和环节一律归并,涉及多个部门对同一阶段内的主要审批事项实行最大限度同步审批、协同审批。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重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思想上提振干部改革信心,在行动上落细落小改革举措,着力构建党建统领、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州基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给予关注,并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为楚雄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