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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1126001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时间要求吗?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时间要求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建议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