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4-0923002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成文日期: |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08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是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是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是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八是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九是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是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一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二是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是指导县市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四是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州民族宗教委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族宗教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坚决打赢打好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荣誉守护战”目标,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服务中心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奋力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1.深化理论武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贯彻。
(1)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举办读书班2期、中心组学习2次,开列党组班子民生项目清单1项、为民办事清单2项和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11项,统筹开展调查研究和整改整治工作,形成调研报告7篇,整治突出问题9件(专项整治1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发挥党组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在所在党支部、科室和联系点开展宣讲和专题党课,组织党组会议1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和每周1次的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好辅导材料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载体,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1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3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学习研讨3场,广泛开展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全覆盖。
(3)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先后赴迎接中央、省委民族宗教工作检查督查和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省级、国家级考核验收,有力有效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落细落实落地。
2.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认真履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楚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一如既往扛牢巩固提升之责,一以贯之深化实践创新之举,一心同体凝聚团结奋进之力,有形有感有效打造“滇中翡翠·融和楚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2023年10月25日至27日,楚雄州接受国家考评验收组的现场考评验收,总体评价较好。2024年1月16日,楚雄州和楚雄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1)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一体推进。建立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联系挂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诺、巡察和督查、通报和报告、考核激励、追责问责“六大机制”一体落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摆在全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谋划,编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1个《规划》统揽、1个《意见》引领、4+N个《方案》支撑的“1+1+4+N”政策体系。成立民族工作委员制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坚决抓好各类巡视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召开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次、现场推进会1次、工作调度8次,高位推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2)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体系。打造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教育实践基地6个,主题教育馆20个,主题街区、主题公园、主题广场256个,拓宽宣传平台载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和“枝繁干壮”工程,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依托楚雄师范学院、州委党校等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研究。大力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楚雄特色节目《美美与共》亮相央视元宵音乐晚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为抓手,充分挖掘运用万家坝型铜鼓、恐龙谷、元谋猿人遗址、龙街渡红军战斗遗址等楚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着力打造认同度高、传播力强、具有象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的符号和标识。元谋猿人遗址第六次考古发掘工作正式启动,元谋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打造“理响楚雄·党的创新理论进万家”品牌,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争取投入资金8209万元,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62个,持续加大对民族聚居乡、“直过民族”、散杂居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推动乡村振兴。认真落实行业帮扶、定点帮扶责任,做好驻村干部轮换、服务、保障等工作,切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
(4)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评审认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教育实践基地81个。成功主办13省(区、市)23州(市)各族群互嵌式发展计划跨区域协作会议。办好“火把节”“赛装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实施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20个,打造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品旅游路线。组织开展各族青少年“团结进步同心营”研学活动。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楚雄金鹿中学在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交流发言。
(5)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创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融”的鲜明导向,强化创新举措,同心念好馆、节、绣、绿、法“五字诀”,健全“馆”的体系,打造宣传教育新阵地;做好“节”的文章,拓展交往交流交融新平台;做足“绣”的功夫,厚植助农增收新产业;擦亮“绿”的底色,筑牢生态安全新屏障;用活“法”的力量,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滇中翡翠·融和楚雄”创建工作品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10+N进”创建行动,实施旅游景区、商会、博物馆、规划馆、非遗中心、政法单位等联创联建行动,构建全域创建格局。成立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并积极开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稳步推进《云南省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精心策划推出《中国民族》《民族画报》楚雄增刊。完成楚雄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平台建设。组织彝绣、彝药、彝族歌舞赴北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展演。编辑出版《百花齐放》《石榴花红》《和谐家园》等创建成果书籍。开展“滇中翡翠·融和楚雄”数字媒体行活动,制作推出《滇中翡翠·融和楚雄—楚雄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动实践》和《民族团结童声颂》数字长卷。
3.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问题隐患排查化解,持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扎实推进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治理工作,顺利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基督教协会换届工作,切实开展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有序开展2023年朝觐工作,宗教领域保持了健康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设置内设机构11个,包括: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语文科、教育人才科、示范创建科、佛教和民间宗教科、基督教科、伊斯兰教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35053.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35053.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52744.33元,增长2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53808.52元,增长22.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64.19元,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35053.35元。其中:基本支出8128523.58元,占总支出的41.40%;项目支出11506529.77元,占总支出的58.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20974.42元,增长22.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898.94元,增长2.43%;项目支出增加3428075.48元,增长42.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8523.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29802.73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8720.85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6529.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民族事务支出3618727.77元;宗教事务支出640421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090592.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90000.00元;行政单位退休党支部工作支出300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3428075.48元,增长42.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35053.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955133.04元,增长43.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楚雄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7599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4%。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稳定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32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10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805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稳定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01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0元,决算为1404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39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200.00元,决算为420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9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44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0%,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4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3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200.00元,决算为420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44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国家停止组织朝觐活动。2023年,按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重启有组织的朝觐活动,安排楚雄州带队工作人员1人,按照“一事一报”方式,经报州外事办审批,2023年州财政局下达州民族宗教委朝觐带队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8391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2932.00元,增长14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8391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4.00元,下降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00元,下降0.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国家停止组织朝觐活动。2023年,按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重启有组织的朝觐活动,安排楚雄州带队工作人员1人,按照“一事一报”方式,经报州外事办审批,2023年州财政局下达州民族宗教委朝觐带队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839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带领楚雄州48名穆斯林群众赴沙特阿拉伯参加朝觐活动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伙食费、证照费、旅费、保险费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工作维稳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工作维稳、民族文化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8720.85元,比上年增加6581.93元,增长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州财政单列福利费,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892742.25元,其中,流动资产5109.67元,固定资产887632.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0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9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固定资产(会议系统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8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42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8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08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