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庆翠、侯玉琼、邵美萍、刘文燕、鲁海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计生宣传员请求解决“五险一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是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为进一步稳定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发挥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宣传员在人口统计监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原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作用。近年来,州卫健委一直在努力争取,积极向上反映增加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待遇问题。目前,省州两级财政每人每年各按120元共计240元的标准补助村计生宣传员的报酬,其余部分由各县市财政承担。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委详细了解了我州村委会(社区)三职干部和几大员落实“五险”的情况。因各级财政困难,目前仅补助解决了村委会三职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财政补助60%,个人承担40%,其余村委会(社区)几大员均是自愿自费购买养老保险。村计生宣传员与村委会(社区)几大员一样,承担着巩固基层政权、为当地群众服务的重任,隶属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社区)直接管理。按照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所需的经费由县级财政解决。但目前县级财政较为困难,解决难度较大。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州卫健委将继续向上反映,争取省级出台相应的政策,待条件具备时,又由州县两级共同努力解决。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姚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