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云医改发〔2020〕2号),我州印发《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和2019年11月26日省政府召开药品供应保障及我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州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放大改革效应,更好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制定了《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
二、《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主要有五个方面十二项改革举措。
一是全面深化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政策,持续推进国家集采药品在我州在公立医疗机构落地使用,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推广采购和使用国家集采药品。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参与全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探索组织公立医疗机构跨地区联盟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鼓励医联体、医共体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建立健全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强化药品流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采购和配送管理。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结合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疾病治疗需要、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用药习惯等因素,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指导性目录,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品种不少于80种。从2020年1月起,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对村卫生室实行医保资金预拨,由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根据各行政村参保居民人数,按照每个村卫生室1-3万元的标准,将医保资金拨给乡镇卫生院或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用于为村卫生室购买药品周转。强化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改变自身不合理用药行为习惯,引导患者提高科学用药认知。
三是加强药品配送监管。依托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我州调整以后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以及进入我州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配送企业,按照《楚雄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动态管理。
四是完善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短缺药品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季度或年度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分析供货的规律,在采购药品时提前预警,早计划、早储备,防止因生产(配送)企业供应不足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的缺货,保证其临床正常使用。加强对医师的规范化诊疗、合理化用药的培训、监督考核,合理控制短缺药品的处方量,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五是提升医疗机构药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药师的培养、临床药师的规范化培训、药学人员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各级医疗机构药师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掘现有药师的潜力,充分发挥药师在临床药学及药事服务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