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经验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条措施》,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云南省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条措施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印发《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月13日,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经验 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条措施》(云医改发〔2020〕1号,以下简称《深化医改20条措施》),汲取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的主要经验,按照“一个转变、两个重点”(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工作要求,遵循“学习借鉴与自主改革相结合,兼顾当前与长远”的工作思路,从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加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大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等方面制定出台20条措施。为贯彻落实好《深化医改20条措施》,州医改领导小组结合我州实际,把《深化医改20条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为5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落实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
二、《工作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强有力的医改推进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牵头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医改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会议、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三是制定出台实施健康楚雄行动系列政策文件,通过深化医改促进健康楚雄建设。四是落实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保障责任。
(二)坚持集中采购与使用监管齐发力,深化医药领域改革。一是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逐步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积极开展以州市或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等为整体的带量、带预算采购。二是按照省级安排部署,参与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三是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完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目录及工作流程,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管理和规范。四是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力度。
(三)坚持精细化管理与总额付费改革共同推进,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一是进一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数,巩固DRGs付费改革成果,逐步统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分组规则和标准,持续推进DRGs付费制度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2020年底前,三个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均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积极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施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
(四)坚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机制创新双驱动,深化医疗领域改革。一是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成果,“继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启动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工作。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巩固现有医联体建设成果,开展医联体建设情况评估。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全面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三是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贯彻执行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四是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筹使用制度。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落实好《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和取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不超过40%比例限制的规定。五是按照省级部署,做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是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政策;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方式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七是落实中西医并重,加强财政对中彝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保障力度,加快中彝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彝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五)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市医改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组建立改革台账,加强改革成效的监测和分析运用。二是要求各县市和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成熟改革模式的推广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