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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卫复〔2020〕59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 204号提案的
答 复
民盟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在我州配备心脏病“救命神器”—体外除颤仪(AED)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委一直以来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重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心血管疾病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疾病,其中心源性猝死是最危重的急症之一,救治需要争分夺秒,在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对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将极大提高现场急救的成功率。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提到,心脑血管疾病是我国居民排名第一的死亡原因,要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在统筹推进健康云南、健康楚雄行动中,省、州始终把“普及全民急救知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作为政府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和3%,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就如提案所述,把“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列为省、州政府的10件惠民实事之一。
依据《云南省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实施方案》,全省由财政投入9120万元,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置4800台AED(安排我州475万元250台),实现每10万人口配置10台AED的配置目标,由省级统一投入和采购,重点安置在以下7类重点场所,即:公共交通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地铁路、客运码头、航空机场);大型商场;高等院校、住宿制高中;集中办公的政务中心、政务接待大厅;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体育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经评估应安装的人员密集其他场所。并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对设置AED的公共场所管理负责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心肺复苏(CPR)和AED使用培训,培训人数不低于48000人。同时,通过网络、媒体等广泛宣传,提高AED公众知晓率。目前,该项目正有力推进中。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握机遇,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科学布局,加强培训,扎实推进项目落地见效,把惠民实事做实。最后,再次感谢你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再次提出宝贵意见!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和建荣,338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