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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0225040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A

 

 

 

楚卫复〔202067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届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云、释如证、杨兴德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相关献血政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无偿献血是血液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与全面发展水平的标志,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州的采供血事业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热情关注和踊跃参与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采血量19982100多人、采血量4156.5单位,发展至2019年采血量22700多人、采血量近29905.5单位,采血人数和采血量分别增长10.8倍和7.2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地推动了健康楚雄建设进程。我州的无偿献血事业呈稳步、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二、云南省关于无偿献血的相关政策

(一)关于献血者及亲属用血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云南政发20015号)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五年内可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无偿献血满1000毫升献血者,本人用血终身免费;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其亲属用血按献血量等量优先免费用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和《云南省贯彻<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切实为献血者及亲属用血报销提供方便,云南省卫健委先后印发了《云南省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方案》《云南省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关口前移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持有云南省无偿献血证的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用血费用可以在医疗机构或用血地血站进行报销。201911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要求,云南省卫健委印发了云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医院开展好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工作。

(二)关于临床互助献血的相关规定

《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20182月,为切实加强血液安全与质量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码﹝201753号)和2018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20183月底前取消互助献血的工作要求,云南省卫健委印发了《云南省停止互助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求,除边远地区外,20183月底前全省采供血机构全面取消互助献血,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给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三、我州执行云南省无偿献血政策情况

多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献血法》和云南省无偿献血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为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提供方便。一是对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亲属在临床治疗时需要用血的给予优先用血,且对献血地点不作要求,不论是在州内州外、省内省外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都一视同仁。对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公民在临床用血时,没有不献血就不供血的强制性,而是以鼓励动员为主,大力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无偿献血理念二是对符合用血报销规定的,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并于2015年,依托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平台,实现了州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州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州外无偿献血者在楚雄州内用血的到州中心血站报销用血费用。持有楚雄州的无偿献血者在省内其他地方用血的,均可在用血地血站就近报销用血费用,切实为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用血费用提供方便,营造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公益性、技术性很强的民生工程。多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和血液供应可持续保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无偿献血政策,受到了广大献血者的一致好评,有效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但在具体工作中,部分采供血机构执行政策出现了偏差,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打了折扣,将互助献血作为季节性缺血、偏型时的一种补充形式,不认可外地的献血证,办理异地用血报销不积极,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打击了无偿献血者再次参与献血的积极性,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一是加强与省内各有关部门间沟通协作,树立全省采供血工作一盘棋思想,积极推动建立省内血液保障联动机制,化解血液供需矛盾;二是以全省采供血信息系统一张网建设为契机,依托血液信息系统联网平台,实现血站与血站、血站与医院信息互联互通体现《无偿献血证》的通用性,切实维护献血者权益;三是加强对全州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大问责力度,杜绝执行政策不到位,损害献血者权益的情况发生。

无偿献血是血液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与全面发展水平的标志,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感谢对我州无偿献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4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张继兰 338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