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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卫复〔2020〕40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
答 复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楚雄州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能力不断增强。经过去年以来的努力,我州11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1096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脱贫摘帽中已经全部达标。2019年5月成功举办了楚雄州基层卫生技能大赛,我州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选派的社区护理和楚雄市妇幼保健院、牟定县共和镇天台中心卫生院选派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在随后省级大赛中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全州60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D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等设备,达标比率为53%。全州乡镇卫生院有25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12家达到省级甲等标准,达到省级甲等标准的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去年全州建成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5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19个,进一步提升基层慢病管理和心脑血管疾病的管理救治能力。落实中央对武定县乡村两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万元,支持猫街镇、插甸镇等6个乡镇基层医疗机构提升能力建设。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有了提升。落实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让基层医务人员事业有“奔头”。2016年以来,全州基层医疗机构共有174人(2019年新增48人)通过高职评审并获得副高职称。去年在乡镇卫生院安置了符合条件的8名全科特岗医生,落实了84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就业岗位和待遇。今年将增加全科医生129人,全州全科医生总数达596人,每万居民拥有全科医生2.16名。去年以来,实施了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乡村两级骨干医生、护理、管理等医务人员505人,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5名,去年还举办了全州乡镇卫生院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州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和水平。近期,在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9名毕业生,我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将得到充实。去年年底,联合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具体保障政策措施,目前各县市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在积极落实中。
三是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19年下发了《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工作方案》,在全州推行“乡管村用”模式。今年,牟定县与158名乡村医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他们落实了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楚雄市为308名乡村医生落实了养老保障待遇,其中103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205人购买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下一步将统一过渡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它县市此项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建立了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去年全州离岗乡村医生补助已经全部兑现到位,共兑现4167人,兑现资金3707万元。继续抓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实施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去年以来共组织乡村医生414人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目前乡村医生中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8.48%;强化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各县市2019年组织培训2225人,培训覆盖率100%。通过努力,全州乡村医生岗位保障有了增强,吸引力有了提升,队伍进一步稳定。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近年来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虽然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但是离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的需求还有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高值设备缺乏、功能不全、管理基础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州基层医疗机构配备有DR机40台、彩超85台、救护车73辆,卫生院设备配置达标比率只有53%,设施设备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等级创建的开展和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绩效工资改革、规范津补贴、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药品加成等制度的实施,医务人员收入下滑,严重挫伤了积极性。由于绩效差、发展平台受限等原因基层医务人员“引不进、留不住”的情况普遍存在,口腔科、眼科、儿科、妇科等专科医生极度紧缺,待遇低、业务发展和个人发展空间受限是主要原因。全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具有执业医师(含助理)资质的有1126人,占职工总数3731人(含聘用人员)的30%,执业医师数量过度集中在二、三级医院,一些偏远地区卫生院医师数量更少。三是诊疗能力弱化。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基层诊疗服务能力明显弱化,诊疗服务量占比逐年下滑。2019年全州乡村两级诊疗量775.49万人次,占全州诊疗量的47.07%,较2018年49.50%的诊疗量下降2.43个百分点。
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今年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学历教育,确保完成乡镇卫生院98名大专生培养,争取到 2022年底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贫困县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确保2020年招生不少于120名的任务完成。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今年完成26人培训目标。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今年,完成77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任务。将今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45名本科医学生毕业后100%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实施“乡管村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去年下发的《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由乡镇卫生院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乡村医生统一购买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所需参保资金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继续落实好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不折不扣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岗位补助和诊疗费等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中。继续抓好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继续实施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争取到 2022年底所有在岗 55 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二)完善绩效工资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实施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楚人社通〔2019〕111号),落实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一是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等项目,同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对全科医生按照每月300—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三是保障经费来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增加财政负担。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报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三)以等级评审为抓手,规范管理,提高能力,改善服务。前期我州119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只有12家达到省级甲等标准,达标率仅10%。下一步我们会统筹资源切实解决创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的机构自评和县市初评在7月底前完成,州卫生健康委将在8月底前完成州级复评,省级将在9月底前开展验收和抽查。去年达标的12家卫生院要按照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做好持续建设提升工作,确保标准不走样、工作不滑坡;对未达到省级甲等以上标准的42家卫生院要严格落实现场复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做好下一轮的复核验收准备。对未参与创建申报的其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评审标准,定出创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和项目设置,等级创建工作要同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实施,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的12家乡镇卫生院均要开展社区医院的创建活动,同时将选择几家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实施社区康复科试点建设项目。
(四)继续实施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今年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中央和省州基药补助等资金,重点推动解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和乡村卫生人员学历达标两项工作。以填平补齐为原则,依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的通知》(云开组〔2019〕8号),对照乡镇卫生院创等标准,重点解决缺少DR机、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救护车、门急诊(抢救)、口腔科、康复科设备等问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使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云卫基层发〔2018〕9号)执行,严禁挪作他用。按建设标准完成去年年底下达的31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任务,今年要实施好18个慢病管理中心和10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任务。争取到今年年底,我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到标准化要求。今年继续实施乡村两级学历教育,确保完成乡镇卫生院98名大专、乡村医生175名中专学历教育,争取到 2022年底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在岗 55 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钱勇,338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