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卫复〔2021〕84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赵宗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更换乡镇卫生院救护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分析总结我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经验,全力推进全州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目标正逐步实现,基层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看病就医条件明显改善,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为全州上下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十三五”期间,全州自筹资金约3.4亿元为县、乡、村卫生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同步积极申请各类社会支援,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硬件设施条件极大改善。
当前,我州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离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医疗资源、服务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凸显,“十三五”期间国家、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投入项目较少,州县两级财政十分困难,筹资重购有限,不少区域性矛盾问题和限制性政策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老旧破损救护车的更换问题:
一是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帮扶。近年来,随着建设小康社会各项工作的展开,我州永仁、武定、双柏、大姚4个县列为省医疗扶贫基金会对口帮扶示范县,元谋县人民医院、大姚县中医院等多家医疗卫生机构列入对口帮扶示范单位,省医疗扶贫基金会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医疗对口帮扶工作,对上述几个县帮扶医疗设备、急救车辆累计9000余万元,这极大改善了我州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支持了全州农村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入“十四五”,州卫生健康委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的研究探索,统筹安排部署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指导协助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同省医疗扶贫基金会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省医疗扶贫基金会的支持,切实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减轻患者的看病就诊负担。
二是落实政策保障,积极稳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点问题。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的研究,认真领会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在政策导向上从限制基层发展向鼓励基层发展转变,在财力保障上切实体现以基层为重点”的要求,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难问题,促进能力提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感和获得感,推动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