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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091902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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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8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中心血站是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隶属于楚雄州卫生健康委的非营利性、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楚雄州辖区内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州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检验、制备、储存、运输、供应和管理;指导全州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采供血能力水平,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充足。扎实组织开展1-2月“医务人员献血月”、3-4月“公职人员献血月”、6月和10月“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全州无偿献血27920人次,千人口献血率达11.67‰,献血总量8.26吨,与2021年同比分别增长0.83%、4.19%、6.94%;其中采集全血27151人次8.01吨,人均献血量295毫升,同比分别增长0.29%、6.23%、6.1%;采集单采血小板769人次1268个治疗量,同比分别增长19.7%、31.2%;共制备各种血液成分97675单位,同比增长10.60%;向楚雄州临床医疗机构供应各种血液制品80845.5单位,救治患者10736人。持续保持全州自愿无偿献血率、血液成分制备率、成分输血率、血液储存合格率、临床用血核酸检测覆盖率等5个100%。与驻楚高校签订《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协议》,与州人民医院签订《应急储血协议》,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血液应急保供能力。积极调配90万毫升血液支援省内其他州市抗击新冠疫情,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出了贡献。
2.强化血液质量控制,提高血液安全水平。树牢“以质量为生命线”的发展理念,强化采供血全过程质量控制,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和频次对血液制品、工艺卫生、过程控制、关键物料、关键设备等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严把实验室“质量关”,再次通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全项目参加国家临检中心血站实验室室间质评考核连续9年27次得满分,参加云南省疾控中心组织的艾滋病及梅毒检测质量考核结果合格。按国家规定对所有血液标本进行7个指标12个项目的实验室检测,分别完成酶免检测27903份、核酸检测27844份,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8.08%。4例HIV初筛阳性标本送州疾控中心实验室确认结果均为阴性。组织5个专家组25人,对全州48家用血医疗机构进行2022年度临床输血质量督导考核,发现9个方面237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措施155条。
3.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召开楚雄州2022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视频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马国伟到会讲话,为州县11支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授旗并进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宣誓。充分利用新媒体、城市电子大屏、出租车电子屏、户外展板等载体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编辑印发《楚雄州血液信息》12期,通过楚雄州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56期,累计推送图文视频信息281篇,被中国网、搜狐网、健康中国观察网、楚雄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州级工作简报采用20篇,州广电台播出无偿献血相关新闻13期,累计发放各类无偿献血宣传材料5万余份。大力弘扬无偿献血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深入县市、乡镇、企业、医疗机构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八进”活动10场次,覆盖1100余人。做好无偿献血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提请州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对楚雄州2017年至2021年度无偿献血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基础。举办2022年楚雄州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培训班和楚雄州2022年临床输血技术与输血质量控制培训班,免费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以及州县卫生健康系统采供血业务技术骨干460余人。加强采供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三项教育”和业务技术全员培训21次,参训职工960人次;19名检验人员参加血站血液筛查实验室基础理论培训考试成绩合格,13人获得血液核酸检测培训合格证,选派3人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半年。
5.从严从实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以及3张应急处置流程图,成立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应急队,召开疫情防控会议10次,全员培训和模拟演练4次。支援上海嘉定医用外科口罩10000个价值5000元,安排人员车辆安全转运我州应急医疗队员18次,转运队员214人次,行车里程8475公里。
6.转作风提效能,全面提升献血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10县市免费配送血液共计48轮次5966.5单位,确保急诊用血绿色通道及时免费送达,继续推行“血小板提速行动”效果显著,受到医疗机构和患者的一致好评,无偿献血者和医疗机构对血站的综合满意度分别为99.8%和98.4%,同比分别增长0.3%和0.8%。共为181名献血者及亲属报销血费共计179972.5元,受理率100%;其中通过手机微信报销赔付161人114920元,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为民便利利民目标。
2022年,我站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审,单位集体荣获州委、州人民政府“2016-2020年楚雄州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楚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楚雄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楚雄州巾帼文明岗”,6名干部职工分别获楚雄州“五一巾帼标兵”“2022年楚雄州最美家庭”“2022年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楚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采血科、供血科、质量管理科、信息科、检验科、药械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86,54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2,435.46元,占总收入的25.2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5,534,112.5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74.7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61.71元,下降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7,133.23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824,477.50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2022年采供血量相比上年增加,向各医疗机构收回的血款收入相应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4,205.98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82,963.87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0,245.20元,占总支出的84.75%;项目支出3,032,718.67元,占总支出的15.2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5,453.28元,增长9.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1,063.61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中采供血专用材料及检验检测试剂耗材等专用材料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14,389.67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本年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购置了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专用设备;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50,245.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9,423.23元,占基本支出的3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公用经费11,240,821.97元,占基本支出的6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2,718.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采供血机构支出2,756,318.67元,主要用于购买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等专用设备,提升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66,4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具体为采购核酸检测试剂耗材,对所采集的所有血液全部开展艾滋病HIV抗体检测以及核酸检测,确保实现提供临床的血液制品100%核酸检测全覆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2,435.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2%。与上年相比减少827,133.23元,下降13.61%,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为4,711,330.46元,比上年减少110,583.23元,主要是2022年无退休人员,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为264,705.00元,比上年减少22,950.00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为276,400.00元,比上年减少693,600.00元,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一般用于购置核酸检测试剂,2022年度财政减少了对我单位项目资金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16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80,679.2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282.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费)17,203.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07,77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补贴支出3,411,826.00元,事业单位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60,505.00元,血液检验检测专用试剂耗材费用276,400.00元(项目经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59,040.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4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315,49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6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6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费用开支报销,缩减不必要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外出减少,“三公”经费也相应缩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47.00元,增长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7.00元,增长15.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公务接待费用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态势相比2021年不同,接待批次有所控制,费用略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含2辆采血大巴车、1辆血液冷链运输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州10县市采供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州中心血站、县级医疗机构交流学习临床用血的采集、检验及血液制备技术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资产总额54,274,882.19元,其中,流动资产18,629,615.52元,固定资产原值35,631,286.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3,9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6,379.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3,724.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848,6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7,818.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6,318.6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500.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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