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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0927011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文  号:楚卫复〔2023〕74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李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55号),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及关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的研究探索,统筹安排部署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推动我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目前,全州115个乡镇卫生院共有床位2892张,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有床位25.15张,共有执业(含助理)医师1290人,全科医师534人,平均每个卫生院有4.64人,副高以上职称222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床位、卫生技术人员设备配置、科室设置均达到“贫困县退出巩固提升基本标准”。全州共有村卫生室1090个,面积均超过60平方米,有持证乡村医生2172人,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14个村卫生室,每千乡村服务人口有1.53名持证乡村医生,全州村卫生室已经达到“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结合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实际问题,多次深入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开展人才工作调研,积极协调解决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岗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难、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难、留人难等问题。

(二)持续优化卫生健康人才政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1+3”制度文件要求,牵头起草制定《楚雄州“兴楚名医”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楚雄州高端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楚雄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激励等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短板弱项问题,不断激发人才活力和潜力,全面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二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有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可自主组织笔试、面试工作,择优招聘;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对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实行考察招聘;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招聘年龄和学历条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积极协调人社、财政部门为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单位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推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科学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倾斜,充分体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四是按照《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事业编制的通知》(楚编发〔2012〕50号)为10县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核274名事业编制。县市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域内适时调整本县市公立医院编制,优化配置编制资源。根据编制标准,我州应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数2483名,实际核定编制数2635名,实有人员2488人,空编147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云编办〔2007〕51号),全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208名,实有人数182人,空编26名。

(三)着力增加卫生健康人才总量。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程。实施“两免一补”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程,为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全科医生。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州共选派培养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422名(其中,本科304名、专科118名),安置毕业生297名。二是规范组织全省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2022年全州乡镇卫生院共有49人通过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三是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省级16个、州级96个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基层医务人员22501人次;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1人,对71名全科和28名助理全科住院医师开展规范化培训。依托楚雄医专完成全州5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培训1647人。2022年全州新增38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全州112家乡镇卫生院中已有102家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中心卫生院100%达到全省甲级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

(四)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帮带培养。2022年选派州级医疗卫生单位3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工作难题、攻克技术难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接收基层专业技术骨干20名对口研修培养,采取“导师+助手”等方式,为基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

(五)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从2019年起,我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政策。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并报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乡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市政府予以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0〕7号)文件规定,省级财政补助乡村医生每月200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我州积极组织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均选择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到2022年底,全州2165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7%。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2.8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44%,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21%,0.3%的乡村医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养老保险。

二、下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州卫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离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受基础条件、发展空间、政策保障、服务人口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山区与坝区及城乡结合部基层医疗技术人员待遇差距较大,“两极分化”日趋严重,人才流动较快,加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重,人才短缺、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一直以来都是我州基层卫生工作最短的短板,乡镇卫生院副高以上职称占比较低,高学历人才短缺,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的问题普遍存在,人才总量不足、全科医生短缺、专科人才缺乏,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学历、职称、资质、年龄等基础性结构搭建不合理,人才短板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瓶颈。

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一)加强人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加大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加强紧缺急需专业和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人才招引政策,积极协调人社部门按政策规定放宽招聘条件、开考比例,或采取考察招聘方式。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加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校园招聘,现场签约,提高招才引智实效,补齐基层医疗机空缺编制。二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抓实继续医学教育。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推进人才扶贫行动计划,按照“下沉帮带、上送培养”的原则,以乡村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人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提升规范划培训,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家签服务团队的满意度。2023年计划通过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国培项目)培训178名,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年)5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120天)35名、乡村医生(30天)138名。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进一步强化针对基层实际的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提升,2023年计划派出100名乡村医生前往上海参加乡村医生德技双馨培训。持续推进“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重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供更多的培训、进修、深造的机会,加快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3年全州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体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5岁以下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压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县域内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挂包帮带责任,采用上送下派的方式,基层医疗机构派遣符合资质的医师前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派遣医师下沉基层医疗机构驻点帮带并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逐步提升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

(二)落实政策保障,行之有效的做好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收支结余数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政策,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300元、500元全科医生岗位津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稳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各类资金绩效财务票据考核制度,破除以往只看资金分配,忽略资金到位的考核方式,加强同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专款专用,确实保障好基层一线卫生工作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解决好乡村医生保障问题,细化“乡管村用”措施,由乡镇卫生院统筹协调辖区村医执业地点,根据自然村常住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收入等实际制定村医片区轮岗执业制度,尽可能缩小辖区村医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整合资源,推进远程诊疗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依托楚雄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市逐步实现基本公卫系统、慢病报卡系统、医院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依托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全州所有村卫生室配备远程医疗硬件设备,实现州、县、乡、村四级远程医疗联动,组织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围绕疫情防控、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等主题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远程培训,建立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会诊、转诊等协作关系,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338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