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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5-0206005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号建议的答复

宋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第JY230013040302号)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着力深化乡村医疗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坚持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属性,聚焦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推动“2清单1方案”即:《楚雄州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任务清单》《楚雄州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工作任务清单》《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有效落实。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改革目标,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动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构建高质量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二、全面提升医共体建设质效。一是完善医共体建设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对国家和省州政策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建设方案措施。二是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将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纳入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范围,推进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准度,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远程医疗系统定期进行远程培训、远程指导、远程会诊等,提升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对标《云南省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紧盯2024年6月底前完成医共体信息互联互通的目标任务,组织力量加快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三是统筹推进医保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总额包干、结余留用”的原则,全面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以医保打包支付为主要纽带,促进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落实好八条措施,在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职称评审、人员流动、人员退休、薪酬核定和人才激励等方面助力医共体建设。

三、全力推进基层办医条件改善。一是推进《楚雄州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基层”“管慢病”工程项目建设,2024年,我州共有127个基层建设项目,争取到资金7500万元,其中涉及7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达标建设、4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47个基层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33个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室建设。二是扎实开展投资400万元的楚雄市中山镇卫生院和禄丰市一平浪卫生院中央补助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加强协调对接,最大限度争取2025年建设项目支持,尽可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四是积极与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对接,向上争取项目建设支持,逐步改善员工住宿条件。

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有序组织机构自评、县市初评、州级复核评审,确保到2024年底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比例提高到95%以上,其中推荐标准达标比例提高到22%以上;40%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通过“以评促进,以评促改”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五、着力强化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紧紧抓住《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工作方案》等政策机遇,落细落实卫生人才招引、人才激励以及“乡管村用”等措施,进一步激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活力,逐步改善乡村医疗机构“招人难、留人难”等现状。二是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督促各县市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补助资金,指导各县市整合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资金,根据地域区分山区、半山区、坝区不同档次发放,尽可能缩小因地理环境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逐步将乡村医生月最低收入提升至3000元以上,同时对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资质的在岗乡村医生,采取适当增加生活补助等方式,在现有待遇基础上进一步给予激励。三是强化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紧贴实际,按照“基层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围绕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政策制度、医改政策、专业技能提升等方面开展培训,今年已向上争取到资金1036.04万元,计划培训乡村骨干医生3467名。四是着力推进乡村医生职业化水平提升行动。落实“四个一批”方法举措,力争到2024年底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提升至40%以上,确保到2025年提升至45%以上。

六、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将加强与州医疗保障局协调对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获得感。一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并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群众用药的实际需求,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选择配备药品。(国家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根据群众合理用药需求应配尽配,除按规定比例配备基本药物,非基药、非医保药品也要按需配备)目前,省集采平台挂网的基药可采购数量6460个,非基药可采购数量25625个,完全能够满足各医疗机构用药需求。二是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综合能力,精准统计登记群众的用药需求,优化用药需求和结构,制定并实时调整辖区药品配备品种目录,按照群众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的采购和配备。三是推动医联体药品目录衔接工作,鼓励医联体和县域内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统一采购和配备药品,提高药学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实现用药协调联动。同时,聚焦群众用药诉求,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基层医生、群众对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认知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需求,提高基层用药保障水平。随着“三医”改革的深入推进,医保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药品集采种类快速扩大,更多的好药、便宜药将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范围。我们将认真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878-3389125)